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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二处(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二处主要职责)

最新反腐消息


4厅官被查!


5厅官被开除党籍!




深圳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江裕棠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深圳市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江裕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裕棠 资料图 图源深圳银保监局官网




经查,江裕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要求监管对象安排高尔夫球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干预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低价购买保险公司理赔处理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保险公司理赔案件;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江裕棠身为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保险监管重要岗位任职,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欲膨胀,放弃监管职守,甘于被“围猎”。江裕棠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是保险监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江裕棠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深圳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江裕棠简历


  江裕棠,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连城人,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1993年3月,在深圳市华强职业中学工作;


  1993年3月至2000年11月,先后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寿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0年11月至2004年6月,先后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办公室稽核检查处处长、广东监管局稽核检查处处长;


  2004年6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7年8月至2015年8月,先后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筹备组成员;


  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2021年9月,被免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职级。




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陈春明被“双开”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陈春明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陈春明(资料图)




陈春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价值观极度扭曲,政治品行极为低劣,对党极不忠诚,是典型的两面人。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资产,冥顽不化,拒不交代个人问题,藐视党纪国法,明目张胆以极端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多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由私营企业主为其装修房屋、购置家具;无视企业发展规律和经营现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低价抛售企业股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个人情况;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借用服务对象钱款,进行期货、股票交易;违规插手国有资产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违反生活纪律,家风不正、失管失教,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利用本人职务影响收受礼品礼金;贪婪成性,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进行利益输送,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盲目决策与他人合作,刚愎自用,无视主管部门决定,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陈春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直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当从严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春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春明简历


  陈春明,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9-1982.07 沈阳黄金专科学校冶炼专业学习


  1982.07-1988.02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研究所试验车间技术员


  1988.02-1989.10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铝厂电解车间技术组组长


  1989.10-1994.04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铝厂电解一车间副主任


  1994.04-1996.04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铝厂电解一车间主任


  1996.04-1997.03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铝厂技术科科长


  1997.03-1998.04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铝厂厂长助理


  1998.04-1998.12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铝厂副厂长


  1998.12-2000.02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铝厂厂长


  2000.02-2002.12 兰州连城铝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


  2002.12-2005.03 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5.03-2005.04 中共酒泉市委副书记


  2005.04-2005.07 中共酒泉市委副书记、酒泉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5.07-2010.01 中共酒泉市委副书记、酒泉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0.01-2011.07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1.07-2014.02 嘉峪关市委常委,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14.02-2014.10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


  2014.10-2015.05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5.05-2019.04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9.06-2021.06 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正厅长级)


  2021年6月1日,政协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陈春明不再担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原政委付毅被“双开”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原政委付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毅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公权私用、执法犯法,热衷于权钱交易的“生意经”,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拨付工程款、解决治安纠纷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付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付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付毅简历


  付毅,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重庆丰都人,党校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8—1988.07 四川省丰都县龙河小学、中学教师


  1988.07—1994.01 四川省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其间:1988.08-1991.08 四川省电大法律专业大专学习)


  1994.01—1996.01 四川省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法纪科副科长


  1996.01—1997.06 四川省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1994.08-1996.12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习)


  1997.06—1998.07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1998.07—2001.12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政治指导员


  2001.12—2003.02 重庆市丰都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2003.02—2006.06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政委


  2006.06—2010.04 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政委(正处级)


  2010.04—2012.02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委


  2012.02—2015.06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2012.09兼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2015.06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政委




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康志文被“双开”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委员、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康志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康志文 资料图


经查,康志文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康志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肆意妄为,以权谋私,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经济上贪婪无度,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严重破坏所在地区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康志文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康志文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黑龙江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康志文简历


  康志文,男,汉族,1958年8月生,辽宁凤城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07—1978.11 密山县知一公社知青、县知青办办事员


  1978.11—1979.08 密山县纺织厂工人


  1979.08—1982.07 密山县纺织厂团委副书记、生产股股长


  1982.07—1983.09 密山县棉纺厂副厂长


  1983.09—1984.02 密山县经委生产科副科长


  1984.02—1986.09 密山县纺纱厂副厂长


  1986.09—1987.10 牡丹江团市委青农部副部长


  1987.10—1989.02 牡丹江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1989.02—1996.03 牡丹江团市委副书记


  1996.03—1997.09 穆棱市委副书记


  1997.09—2001.02 穆棱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2—2002.08 穆棱市委书记


  2002.08—2010.04 牡丹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其间:2003.03—2005.01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0.04—2011.09 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9—2013.04 大庆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3.04—2015.03 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03—2015.06 鸡西市委书记


  2015.06—2018.01 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1—2018.06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鸡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6—2021.04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04 免职




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原政委梁仪坚被开除党籍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省监狱管理局原政委梁仪坚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梁仪坚,图片来自甘肃纪检监察网




梁仪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丢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忘却初心使命,玷污英模荣誉、践踏法律底线,从战功荣立者蜕变为贪腐分子。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证据,借用他人身份隐匿巨额违纪违法所得,处心积虑逃避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绝情寡义,雁过拔毛,下属、商人内外通吃,亲朋战友皆不放过,大钱小钱来者不拒,恣意收受礼品礼金;罔顾组织原则,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干预下属单位人事任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目无法纪,“靠监吃监”,将国家教育改造犯人的场所变为人情往来、权钱交易的市场,恣意干预插手监狱管理事务和执法司法活动;以权谋私,甘愿被不法商人收买役使,四处打招呼、拉关系,大搞利益输送,收受巨额贿赂;损公肥私,巧立名目侵吞公款;“退而不休”,以借为名向他人索要钱款,不被留置不罢休。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污染司法监狱系统政治生态,严重破坏国家刑罚执行规则,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梁仪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仪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梁仪坚简历


  梁仪坚,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甘肃金塔人,大学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12-1987.05 在部队服役


  1987.05-1987.10 转业待分配


  1987.10-1995.03 任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宣教处副处长


  1995.03-1997.11 任甘肃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处处长


  1997.11-1999.07 任甘肃省监狱局政治部副主任、组织处处长


  1999.07-2002.07 任甘肃省监狱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政治部副主任、组织处处长


  2002.07-2015.11 任甘肃省监狱局党委委员、政委


  2015.11 退休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关宾被查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关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关宾(资料图)




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波被查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波简历


  刘波,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2.08—1999.02 辽宁省财政厅债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9.02—2002.01 辽宁省财政厅债务处副处长


  2002.01—2003.01 辽宁省政府金融办公室金融二处负责人


  2003.01—2008.05 辽宁省政府金融办公室金融二处处长


  2008.05—2009.10 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2009.10—2012.06 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2.06—2014.11 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4.11—2018.01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


  2018.01—2018.10 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8.10—2020.12 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12 任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胡海军被查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胡海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海军 资料图




 胡海军简历


  胡海军,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湖南省长沙县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湘乡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岳塘区委书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曹炯芳被查履新一个多月!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3月3日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曹炯芳曾任湘潭市委书记,后转赴省人大工作,今年1月刚履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在2月25日,曹炯芳还有公开活动。


1月履新




曹炯芳,男,汉族,1964年5月生,湖南澧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入党。





公开资料显示,曹炯芳本科和研究生在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现代西方哲学专业学习。1988年7月,曹炯芳毕业后成为湖南省委宣传部《学习导报》编辑。


当编辑4年之后,1992年8月,曹炯芳到湖南省委办公厅工作,从那时起至2004年,他在湖南省委办公厅工作了12年,历任综合调研室干部,综合调研室主任科员,综合调研室副处级研究员,综合调研室副主任,秘书处副处长级秘书,秘书处、信息处正处长级秘书等。


2004年2月,曹炯芳履新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 ,两年后转任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年9月,曹炯芳成为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2012年2月任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2013年3月,曹炯芳履新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当年5月转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6年4月,曹炯芳重回湘潭市,履新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湘潭市委书记任上工作5年后,2021年7月,曹炯芳转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今年1月1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省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大会选举,曹炯芳当选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在落马前几天,曹炯芳还有公开活动。据湖南人大消息,2月24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不驻会的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座谈会,曹炯芳主持会议;2月25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当时曹炯芳出席。


自诩为“读书人”




“大家可能在这里关注我,关注的不是一个市委书记,而是这个市委书记的成长经历是怎么样的。”2019年4月,湘潭市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读书分享会。当时,时任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曾发言。


他透露,他家五个孩子,就他一个人是靠读书出身的。他唯一的一次挨打是因为太爱读书了。





“我在我家还算是一个读书人。我的哥哥只读了初中,姐姐只读了小学,就辍学了。因为家里穷,要供我读书,我的两个妹妹也没有读多少书。”曹炯芳说,“小的时候,我家里只有一盏煤油灯,那个时候我还在读小学,这盏煤油灯被爸爸提到哪里,我就捧着一本没有封皮的《三国演义》跟到哪里。我跟着他总会妨碍他做事,记得有一次,他一个耳光打了过来。”


当时,他还提到,他作为一名市委书记,要“当好表率、作好示范”。


在湘潭任上,曹炯芳的发言曾多次引起外界关注。


比如,2019年7月,在湘潭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当时,曹炯芳还分析了湘潭存在的一种现象,“一旦有些微小周折,有一点风吹草动,工作遇到暂时困难,个别同志就开始讲风凉话、打退堂鼓,就开始作壁上观、当裁判员,更有甚者,有的同志还当起了事后诸葛亮,将责任甩锅、落井下石、混淆视听。”


他还信誓旦旦地说,“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两任湘潭市委书记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湘潭市已经连续有两个市委原书记被查。


在曹炯芳之前担任湘潭市委书记的是陈三新。公开资料显示,陈三新在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担任湘潭市委书记,卸任后转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2018年5月11日,陈三新被查。


2018年12月,陈三新一审被判11年,处罚金1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三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长、湘潭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资质审批、承揽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上为某矿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子、女儿(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上述单位、个人给予的人民币、外币及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922万余元。


后来的消息还提到,陈三新的侄子陈曦曾向陈三新行贿。


2010年至2016年,陈曦向陈三新提出请托,陈三新通过给相关负责人打招呼、安排下属办理等方式,为陈曦在承揽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获得项目用地、开办驾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7年,陈曦以送现金、车辆、贵重物品,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等方式送给陈三新财物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此外,2010年至2016年,陈曦还存在利用影响力受贿三千余万元的问题。


2019年11月,陈曦因犯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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