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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


笔者居住的地方是鞍山市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去年11月的一天,笔者带外孙女到楼外玩。我们打开楼门刚出门,还没有走下台阶,“砰!”突然一声巨响,眼前迸起玉米粒四处飞溅,一棒干玉米摔在楼前路面上粉身碎骨。笔者惊出一身冷汗,如果我和孩子早下台阶一秒钟,就可能遇到一场血案。笔者住的楼共34层,每层3米高,假如东西是从10层的高度抛下来,重量大约250克的一棒干玉米,下坠落地的速度估计只需要1秒钟,其击打的力量足可以将笔者的头颅打成重伤。笔者立即到楼前向上查看,并大声呼喊,但没有找到抛物人。随后笔者写出一纸通知,在楼前张贴了多日,希望楼上住户不要往楼下抛物。


1千克的重物从10楼(约25-30米高度)自由落体掉下来,可以产生245焦耳的能量。根据美国枪支杀伤力的计算标准,枪支射出的子弹如果达到78焦耳动能,就可以射杀动物或人。1公斤的高空坠物,在25米的高度上下坠的动能可以达到245焦耳,这就意味1公斤的重物自由落体的动能相当于3发子弹的杀伤力。高空坠物的高度越高,自由落体的致死动能越高,即使很小的物体,只要有足够的高度,坠落时对人和动物都有杀伤力的。





受害人一气之下,把涉嫌抛物的全单元业主们都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全单元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业主们纷纷抗辩:“我没扔杯子,我不承担责任。”有的业主声称发生高空抛物时自己不在家,有的业主对此想不通,拒绝承担责任并谩骂那个抛物之人。然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由于高空抛物的赔偿有法律规定,所有被诉业主最后只能接受共同给受害人补偿的后果。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并对高空抛物罪进行了明确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三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一法律规定非常重要,高空抛掷物品是独立罪名,不管是否发生后果,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发生了伤害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就意味着高空抛掷物品一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构成过失伤害犯罪,或者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如果是在高空作业时抛物伤害他人,则可能构成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犯罪。《刑法》之所以把“高空抛掷物品”立法入刑,其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已经成为城市上空的一大危害。小到果核、塑料瓶、固体垃圾,大到花盆、广告牌、砖头及其他有杀伤力的物品,一旦从高空落下,就可能变成杀伤人的利器。仅有《民法典》对这种行为规范还不够,还必须在刑罚方面强化对此类行为加以禁绝的力度。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后,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徐某与王某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徐某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威胁王某,王某上前夺刀时,徐某将菜刀抛掷到楼下。楼下居民发现高空抛物后立刻到楼上质问,徐某对居民的质问极度不满,又去厨房拿了第二把菜刀故意往楼下丢,楼下居民只能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确认,住在高层的徐某故意向楼下抛掷菜刀,如果落到行人身上可以造成严重伤害后果,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个判决结果是基于徐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他人伤害而从轻处罚的。如果徐某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伤害,其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将会更重。高空抛物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等。





近日,北京一女子利用休息时间到娘家帮助收拾卫生。当她打扫完卫生并下楼倒完垃圾回家之后,又在卫生间里发现两块塑料泡沫,该女子随手从窗户将两块塑料泡沫抛出。正巧这件事情被另一个到小区里串门的女子发现了,她感觉楼上可能还会抛弃垃圾。于是,这个女子便用手机在院子里录像。果然,在29楼收拾卫生的女子又发现一块重约8两的变质猪肉皮,她把装有猪肉皮的塑料袋子从窗口抛了下去。这一过程被院子里录像的女子完全录制了下来,她录像后,把视频提供给了物业,物业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视频中的事实找到29楼的女子,她对高空抛物一事供认不讳,并万分后悔。重达400克的猪肉皮从29楼约87米的高度自由落体坠下,其动能可达200至300焦耳,一旦落到人的头部,就可以造成伤害。因为没有发生实际伤害后果,该女子认罪认罚,法院判决这个高空抛物的女子拘役5个月缓期执行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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