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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和微型企业声明格式(小型或微型企业证明文件)


案情概述


  某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评审及中标公告后续环节发生如下情况:









相关法规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根据当前采购的相关法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一定要依法谨慎提供各种声明,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那么中小企业的标准是如何划分的呢?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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