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人居环境。 侯书明摄
2022年河北省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侯书明摄
灵寿县通过政府主导实施棚户区改造。 侯书明摄
灵寿县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是河北省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缩影。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2022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要点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狠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公租房服务,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动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河北省将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1.7万套,建成10.5万套,完成投资436亿元,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完成投资76亿元,10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5万户,每个设区市至少新建4个公租房智能化管理小区。同时,雄安新区探索发展共有产权房,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住房需求;其他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地区,以及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的城市,探索发展共有产权房。
同时,河北省推行公租房“一证办理”,依托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按照最大化精简原则,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请材料,实现凭身份证线上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6月30日前,各市市本级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年底前,全市域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全流程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