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辽宁省税务局 “最多跑一次” 高频事项办事系列(四)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一、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二、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2份 | |
2 | 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 | 1份 | |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
适用情形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 |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1份 |
三、办理渠道
1.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
地点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五、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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