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作为加盟郑州楼市团队的首篇稿件,我真不知应从何处入手。
抓耳挠腮数天,觉得还是先从自己相对熟悉些的土地方面聊聊吧。
非理性不中立的一家之言,夹带私货较多,未成年人请在父母陪同下观看。
一、起因
从建国初到改革开放前,我国财政管理一直是"统收统支",这是当年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这种方式对于统筹国家财富、平衡财政收支都起到很大作用,在一穷二白的环境下好集中力量办大事。但缺点嘛大家都知道--地方政府严重缺乏积极性:我收的税全上缴了,我管那些企业赚点儿钱也全上缴了,俺们花多少钱还得中央说了算……呵呵,我先偷个懒,反正饿不着,您自己玩吧!结果就是大家一起勒紧裤腰带。
"大锅饭"这个词亲切吧?还谁记得这说法吗?
改革开始后财政制度随之进行了变革:变为分灶吃饭的"包干制"。地方政府不再等中央财政统一发钱,有了部分自收自支的权利。这种承包式的财政体制使得地方政府大大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但也带来了不良后果:趋利性和地方保护主义虽使得地方经济有所发展,中央却收不上来钱。反过来中央还要找地方政府借钱(当然是有借无还那种)。
你能想象财政部甚至国家领导人跟富裕省份张嘴借钱,然后被一句话顶回去的场景吗:"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哥,你真是碉堡了!
一个国家财力不济是非常危险的,在不借钱连工资都发不出的危急形势下,中央财政酝酿并启动了"分税制"。
1994年,朱总理正式开始集中财权,将我国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三种。全国范围设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各征其税。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这里不作细述,简单讲就是:税收分两块,中央拿大头;地方不够用,中央再返还。
从合理性和先进性来说,分税制肯定要优于之前的财政制度,不过由于国情不同于制度发源地的那些资本主义国家,我们的分税制是不完全的"半成品"--中央、地方的事权和财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少拿多干,且没有与税收相对应的立法权。以至于有人称之为"分灶吃饭升级版"。
但不管怎样,分税之后中央财政钱包很快鼓了起来,也总算能够挺直腰板放开手脚做些事了。而地方政府则在新环境下形成了一种全新激励机制:经济发展越好--财政收入越高--官员升迁越快!这种机制下的地方政府越来越像是一个公司:挣钱成为了第一要务。地方政府对经济建设地全面参与、和地方官员对官职提升地不懈追求,成为了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在制度背后也随之出现了很多影响深远之物:那会儿谁也没想到,一个当时并不起眼的小东西,如今竟成长为一个足以左右帝国方向的庞然大物。
分税制减少了地方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但却将当时尚未成型的土地收益留了下来。
朱总理在后来与清华师生的一次座谈中说:"我们制定了一个错误的政策,就是房地产的钱,都收给地方政府,而且不纳入预算,这不得了。这个钱就是搜刮民膏,所以把地价抬得那么高。这个绝对不是分税制的错误。地方没少收钱。"
财权上交、事权下放,加上"鸡的屁"考核,地方政府日子也不好过:大量缺失的公共服务、少得可怜的基础设施、方方面面的基本支出、还有那么多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伸手张嘴等着吃饭……公仆政绩不可少,收入又不能降,哪哪儿都需要钱,哎!可愁死了!
什么?你说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别逗了朋友,钱从中央转移到乡镇政府中间至少要经过四层:支援给你一头大象估计等得望眼欲穿了,发到手也就能看见个猪尾巴!"跑部钱进"是要看项目的啊,满大街"驻京办"竞争有多激烈你造吗?况且中央那点儿经费僧多粥少根本不够分。
马儿吃不饱,还得玩命跑,这可咋整?
一个字:借!
可在我国,地方政府不能直接找银行借钱,又无权发行公债,怎么借?找谁借?这难不倒我们聪明勇敢的政府,经过不断试错,终于找到了办法:
1、成立地方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大名鼎鼎的重庆"八大投"一定听过吧),将国有资产及收益作为股份注入进去;
2、将平台中的土地、路桥等国有资产质押给银行进行融资;
3、用获取的资金对国有资产进行再开发使其增值,得到收益;
4、偿债,政府、银行共同获利。
内因、外因、驱动力--至此各方条件齐备,公有制的土地管理制度使得政府可以管理经营一肩挑,边参赛边裁判,土地财政应运而生。
二、现状
其实八十年代末我国就已经出现了土地融资的雏形:中央指望农业贴补工业来转型的经济路线已难以为继,只好选择深圳等特区先尝试学习模仿香港模式,小范围地推行土地有偿使用以获得资金,再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化进程。
当时从中央到地方都还没看到土地收益的威力,直到分税制压缩地方财权,又历经房改、土地招拍挂等重大变革,土地收益才真正借势蜕变为地方政府手中无可替代的吸金神器。这一利器通过种种制度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在地方收入大幅缩减的情况下,不但一力支撑起地方政府庞大的资金缺口,更在短时间内积累了大量财富。
财政部数据显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2008年为1.04万亿,2012年为2.85万亿,2013年则为4.13万亿;而同期的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在2008年为6.13万亿,2012年为11.72万亿,2013年为12.91万亿。也就是说,从2008年到2013年6年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翻了一番,而土地收入翻了两番,土地收入与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比值从1:6增长为1:3(长按下面的网址可以复制,或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打开本文链接)。
http://yss.mof.gov.cn/2013qgczjs/201407/t20140711_1111738.html
这是财政部公布的《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表格下方专门标注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699.2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072.99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9.6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34.30亿元,构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266.18亿元。"2013年土地收入相比上年增长44.6%,占地方政府性本级基金收入的85.91%。
我们再来看下郑州市政府公示的"当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来年预算草案"(长按下面的网址可以复制,或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打开本文链接):
http://zfxxgk.zhengzhou.gov.cn/A0001/0602/list.shtml
目前能看到的最新内容是《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其中:"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为285466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957245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2948580万元,增长19.6%,增收483442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比上年增加379817万元。……"
当下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数据的公开程度普遍很低,别说是政府性基金的详细收支情况,仅仅就全国有多少项政府性基金,至今都没个权威统计。在郑州市政府的公示内容中,2010年以前的信息不显示土地出让收入这个类别,近两年数据中则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进行了分别计算,而基金预算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的具体数字却没有明示,只在"2014年市本级基金预算安排"中看到:"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3385400万元,增长14.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速增长带动。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3000000万元,增长16.2%。……"
土地出让收入 土地税收收入 土地贷款收入=土地财政。若照此理解,则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更加明显。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如此生猛的土地财政,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们的城市要不断扩大规模,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的发展都需要大量资金。地方政府不能印钞、无法发债,筹措资金只能借钱。那么政府举债后如何偿还呢?不外通过税收、国企、土地这三大类收益,可前两个选项明显指望不上啊:税收大头被中央收走了、国企盈利……哪家强?所以最主要的还款方式还得靠土地收益,而且这项收入直接进城投建投这种公司账户--很合适的还款财源。
就像我们上边提到的模式:融资平台成立后,X投的老总和资金方(比如四大行、国开行、股份银行、信托公司等)商谈该地方政府未来土地收储和招拍挂计划,初步确定融资规模和质押物,资金方对质押物和规模进行综合评估,审核通过后放款。一部分地方债就此形成,至于啥时候能还上?呵呵,本官再干两年就撤了,问下任吧……
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土地公有制度,使土地成为了地方政府最大的信用来源--安全、稳定、还会不断增值。地方政府就像一个企业,通过出售土地未来几十年的增值,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一次性投资来融资。在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上,土地收益应该属于"负债",而税收才是"收益"。既然把政府当公司运作,那么合理范围内地负债经营亦属正常现象,可现在看起来并不那么简单(或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打开本文链接):
《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84个重点城市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40.39万公顷,抵押贷款总额7.76万亿元。看到没?这还不是全部规模,结合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会不会差距有点大?根据国土部门的数据,全国有2/3以上省份土地融资所得资金占土地储备总资金比例大于40%,其中有1/4的省份占到80%。所以有人担心当下政企一体的地方融资平台若不依赖土地将无法生存,并不算是杞人忧天。
透支未来收益,换取当下发展,融资才是土地财政的真面目。
明天发布《土地财政下集》:将重点叙述土地财政的存在理由、存在问题、2015年动态等,敬请期待明天《郑州楼市》的信息发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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