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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2年47号公告(呼和浩特市2022年第30号公告)

目前呼和浩特市对外地车辆入呼是按“47号公告”规定采取管制措施,但由于周边多个省市都有疫情,很多货车途经了疫区,司机健康码带了星号,还有部分货车由于长时间在途中无法提供48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交通部门如何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送不受影响?


呼和浩特市交通部门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47号公告和《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保供货运司机管控工作的通知》(呼防指通〔2022〕86号)要求,按照“非必要不离呼,非必要不流动”的原则,对非必要进出呼和浩特市车辆进行劝返,并采取以下措施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送畅通。


增设核酸采样点位。主城区具有货车通行通道的公路查验点,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设置核酸采样点,截至目前已设置7处核酸采样点。其他公路查验点,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货车流量、现场查验等情况适时研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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