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当事人)
(来源:信网)
法人代表否认超范围经营:只做咨询
至于是否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刘经理坚决予以否认:“我们公司今年刚刚成立了一个部门,主要跟律师事务所合作,做的是帮律所承揽法律业务,但不可能去做律师事务所做的那些法律业务,我们也做不了。”
刘经理表示,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法律咨询,目前相当于律师事务所的“销售部门”,在日常经营中也会承揽一些咨询类法务业务,但涉诉类业务从不会涉及,全都是帮律师事务所承接的,“本来我们跟律所就是合作关系,帮律所接业务我们照样赚钱,何必去冒风险做我们做不了的业务,凡是涉诉类业务,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就算我们想做,法院也不会让我们进去,必须是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才行。”
“因为涉及的是法律咨询这一方面,我们平时会聘请律师给员工进行培训。”关于郭女士提供的照片信息,刘经理解释称这并不稀奇,要向客户销售,员工必须要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我们合作的律所也会派律师来给员工培训,由于合作律所距离较远,有时候我们会自己聘请律师来讲课。”
刘经理告诉信网,公司经营项目在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都有备案,“主管部门都知道我们做的业务没有超范围经营,这些都可以随时去查询。”
而工资一事,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郭女士与青岛亮点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的裁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诉是当事双方的权利,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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