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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税的税种和税率(差额征税的适用范围及税率)







政策依据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案例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


1、差额征税差额开票且简易计税方式下的处理




举例


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假定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征收率5%。



账务处理如下:


(1)全额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10 【100000/(1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4761.90


【100000/(1 5%)×5%】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时,扣除项目减少的销项税扣减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3809.52 【80000/(1 5%)×5%】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8 【80000/(1 5%)】


贷:银行存款 80000


2、差额征税差额开票且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处理




举例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旅游服务的一般纳税人,2017年3季度结算款31.8万元,为客户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共计10.6万元,取得合法凭证。



账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3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0 【318000/(1 6%)*6%)】


(2)扣除项目抵减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6000


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6000 【(330000/(1 6%)*6%)】


注意:1和2两种都属于差额征税差额开票的纳税人,确认收入时均全额确认了税金,与发票上的税款是不一致的,这个没有风险。


3、差额征税全额开票且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处理




举例


甲公司为从事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2017年4季度取得工程结算款330万元,支付分包款1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公司自己发生工程成本共计10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00


(2)甲公司自己发生成本计入工程施工(略)


(3)结算工程款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3300000


贷:工程结算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自发成本 分包款)


工程施工—工程毛利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借:工程结算 3000000


贷:工程施工 3000000


注意:甲公司虽然是差额征税,但是需要全额开票,全额确认销项税额,支付分包款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通过“销项税额抵减”明细来核算。


4、差额征税全额开票且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处理


承上例,如果甲公司工程属于清包工形式,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工程成本 1067962.17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2038.83


贷:银行存款 1100000


(2)甲公司自己发生成本计入工程施工(略)


(3)结算工程款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3300000


贷:工程结算 3203884.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61116.5


收入成本结转及工程结算结转同上。


注意:3和4两种都属于差额征税全额开票的情形,确认收入时全额确认了税金,与发票上的税款是一致的。



(二)小规模纳税人




举例


D公司是一家从事旅游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3季度取得服务收入30万元,为客户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共计10万元,取得合法凭证。



账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1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700 【300000/(1 3%)*3%】


(2)差额扣除项目减少的税金冲减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00


【(100000/(1 3%)*3%】


贷:主营业务成本 2900




通过上述案例,归纳如下:


1、确认收入金额:差额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2、科目运用:


(1)差额扣除项目时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如果是差额开票的,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处理,如果是全额开票的,进销项自动抵减,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处理;


(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全额开票和差额开票处理一致,均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科目处理;


(3)小规模纳税人只有简易计税,全额开票和差额开票处理均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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