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准备材料:
2、拟任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3、拟任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管理人员具有5年以上公共安全、检察、司法行政或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5、安服务车辆租赁协议原件及行驶证;
6、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
7、保安服务设备及清单;
8、安全服务保障人员及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9、工商核名通知书。
申请武装押运服务的保安公司,除向设区市行政机关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1000万元以上的有效证明;
2、投资为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
3、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Q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警卫和押运人员的材料;
4、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运输车辆材料和通信、安防设备;
5、押运设备和仓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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