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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延缓年糕变质,浙江湖州男子魏某在生产的年糕中加入案例明令禁止的食品防腐剂侵权案。
2015年,魏某经营一食品加工服务部,每天案例可以生产1标的100斤左右年糕,固定销往关于菜场、生面店侵权等。因有滞销及散装年糕不易存放,魏某就添加了一种被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2017年11食品月至2020年9月,魏某某为此3次受到因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被市监部门处罚,累计罚没款金额高达8.5万知识产权余元。
然而受到处罚的魏某并没有收手,打听到有一种防腐剂虽然长期过量摄入会危害人体健康但不易被检测到,他铤而走险在年糕中加入。但标的事实并非知识产权如此,2021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还是从魏某店中生产的年糕片中查处了该违禁成分,魏某因此被移送公安机关侵权案。经查,魏某多次指使员工(另案处理)在制作的年糕中添加违禁防腐剂并予以销售,销侵权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5500余元。
随后,吴兴商标区检察院对魏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关于标准的商标食品罪提起公诉。因为魏某的行为还危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方除了刑事诉讼外还提起了公益食品诉讼。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