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7-007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查询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电子版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电子版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3月6日在公司工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7-008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大连天宝绿色章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大连市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27日
7、 出席对象:
(1)凡2017年2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1.1 关于提名黄作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关于提名高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关于提名李宏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关于提名王运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2.1 关于提名刘晓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关于提名陈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关于提名张先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3.1 关于提名赵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2 关于提名林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三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打印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三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在哪里均已由2017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打印证原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在哪里:
(1) 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2) 邮政大连市编码:116100
(3) 电 话:0411—39330110
(4) 传 真:0411—39330208
(5) 联 系 人:孙立涛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0
2、投票简称:天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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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查询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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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公司017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章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7年3月6日召开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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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议案 1-3 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请在所列每项议案之“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的股数,否则无效。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或监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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