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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

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合伙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有限责任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的特点:


1、有限合伙是合伙的一种,不合伙具备法人资格,对外在整体上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仅仅是在其内部对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进行了分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仅投入资金、并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合伙的债务,对合合伙伙债务仅负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除投入资金外并要负责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人必须以金钱或其他财产出有限责任资,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只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普通合伙人出资形式较为灵活,而且出资比例可以较小,如它可以只是象征性地投入1%注册资本,而有限合伙人投入99%的注册资本。


4、有限合伙人的死亡、破产不影响合伙的存在,不产生终止合伙的效果;而普通合伙人的死亡和退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合伙即告终止。


5、有限合伙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且偏重于人合性。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有限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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