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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最新失信被执行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胡佳旭


失信被执行人:胡佳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1303221996****1319
执行依据文查询网号:(2019)冀0302民初11163号


案号:(2021)冀0302执34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民行能力而拍不限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


李伟


失信被执行:李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1303211991****3730


执行依据文号:(2020)冀0304刑初53号


案号:(2021)冀0304执10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责令退赔16623元。


执行法院: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3


张亮


失信被执行人:张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2207241986****4056


执行查询网依据文号:(2019)冀030红盾2民初3948号


案号:(2021)冀0302执3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如下:一、被告张亮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谭凤明支付人工费238756元;二、对原告谭凤明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11元,由原告谭凤明负担703元,被告张亮负担470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缴红盾纳。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5


王艳宝


失信被执行人:王艳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1303241969****0017


执行依据信息文号:(2019)冀0302民初5045号


案号:(2021)冀0302执3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判决如下:被告王艳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秦皇岛维朗线缆有限公司货款82873元,并支付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查询系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以及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2元,由被告王艳宝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执行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失信被执行企业名单


1


秦皇岛威瑞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秦皇岛威瑞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69920002-1


执行依据文号:(2020)冀0391民初552号


案号:(2021)冀0391执3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如下:一、原告秦皇岛威瑞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夏宝中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原告秦皇岛威瑞斯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夏宝中工资1412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查询系统履行期官网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工商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秦皇岛威瑞斯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执行法院: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


秦皇岛兴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秦皇岛兴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06048780-X
执行依据文号:(2021)冀0303民初568号
案号:(2021)冀0303执9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秦皇岛兴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工商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刘晓丹支付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房屋租金共计78291官网元及逾期违约金(其中26097元自2018年12月1日信息起按照月息千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26097元自2019年12月1日起按照月息千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26097元自2020年12月1日起按照月息千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案件受理费879元。
执行法院: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省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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