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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和承租方的区别,租赁单位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

因为占道经营,拉西瓜的车被城管查扣,为了早日将所扣车辆“解救”出来,渭南一男子连续数天跑城管局,本来以为交完罚款就可以顺利开走车了,令和他没有想到的是,来到停车场一看,一车西瓜居然少了一半。


卖西瓜车辆被查扣 三天后来取车的发现车上西瓜少一半


据马先生介绍,城管对他进行处罚并要扣车,他给执法人员交了车钥匙,执法人员开车将他和拉西瓜的车一起带到了约3公里外的一个建筑工地,让他走完程序到此地来取车,并让他将车上的西瓜转移走。


“我想着第二天一早交了罚款就能来领车,便给城管租方说西瓜放车上,坏了我承担。”马先生说,“我们离开时,听到工地上有人说一会抱个西瓜吃,我给执法人员说了,执法人员说‘他谁敢出租?抱一个赔一车’。我又想,西瓜不就是吃的嘛,干活的人也是受苦之人,抱一两个也没事儿单位。”


8月4日上午和下午,马先生两次来到站南执法大队交罚款,均没有处理让第二天再来。5日上午方马先生过来,工作人员说领导开会去了,让下午再来,下午来时又说领导开会没有回来,让第二天早上来一定给处理。8月6日上午,马先生终于交了200元还是罚款,拿着交款单来到了停车场。停车场负责人称,光有单子还不能取车,必须要等城管局承租打电话才能给车。马先生又联系了城管局,等了一个多小时,门开了,马先生来到车前一看,原来满满的一车西瓜只剩下半车,便给站南执法大队打电话,执法大队让找停车场,马先生称,车是执法大队扣的,他没有权利找停车场。6日下午,马先生又将此事反映给了临渭区综合执法局,该局又让找站南执法大队,几方来回推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小里帮忙解决问题 停车场给车主租赁赔3000元


“不管瓜是怎么丢的,这是在停车场丢失的,停车场就应该负这是个责任。”张国宁称,在他们协调下,停车场愿意给赔2000元,但马先生不同意。


“你们认3000元,我认900,剩下的那点瓜,我拉出去一卖,赔多赔少算我的,要是不愿意,也可以给我3900元,我把车上的瓜给你们。”马先生说,“如果丢了五六个,我都不找你们了,这可是一半都丢了。”


随后,张国宁称城管局工作人员已前往停车场,记者便和马先生一起来到停车场,看到在一个挂着建筑公司牌子的院子内,马先生所剩的半车西瓜上面一层已经坏掉。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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