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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法院:首例成功代征代缴涉案利息税

近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协助国家税务总局彬州市税务局代征代缴首笔涉案利息税13908元,涉税协助工作得到国家税务机关充分肯定。

2019年5月24日,彬州市人民法院对第五某某与陕西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向申请人兑付执行案款30余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部分6万元。该院依法按照2018年与国家税务总局彬州市税务局签署的诉讼、执行案件涉税协作备忘录通知当事人依法针对利息收入征缴个人所得税。在当事人不配合去税务大厅办理缴税事宜的情况下,该院办案人员第一时间通知税收征管部门派专人赶到法院,办理完相关手续,由人民法院代扣代缴税款13908元,保证税款及时上缴国库。

自2018年彬州市人民法院与税务部门签署案件涉税协作备忘录以来,不断加强对涉案利息收入资金的管控,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征缴税款,做到准确、及时衔接办理,对当事人阐明法理规定,争取当事人理解,在办理中确保有制度、有专人、有应对措施,避免国家税收造成流失。

从彬州市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涉税协作备忘录签署,到成功代征代缴首笔税款,对扩大涉案税收协作宣传、增强国家税收管控和征收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助推作用,切实提升国家税收的司法保障力度。

作者 彬州市人民法院 罗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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