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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代码(中国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Q:


Q:


在同一个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既有自用房屋,又有出租房屋的中小型企业,如何计算可享受减免税的土地面积?


A:


以建筑面积法分摊计算,即:可享受减免的土地面积=(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Q:


纳税人如何办理此次房土两税减免?


A: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自行申报房土两税时,对于往期未欠缴房土两税的纳税人,需要先在税源信息维护中选择需要办理减免的税源信息,在该条税源信息的应税明细中,将应享受此次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义务有效期,通过变更“纳税义务有效期起”进行分段,调整为“2020-01-01”至“2020-03-31”,在该纳税义务有效期内,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为“0010129999|SXA031999999|其他|其他”,确认减免税额无误后,保存修改内容,返回到申报界面,进行第一季度房土两税申报。第二季度起不再享受该项减免税优惠。


对于往期存在欠缴房土两税的纳税人,需要先对欠缴的税源信息做义务终止,房屋土地转出时间选择“2019-12”,同时新增一条与该条税源信息相同的税源,房屋土地取得时间选择“2019-12”,在新生成的应税明细中,将应享受此次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义务有效期,通过变更“纳税义务有效期起”进行分段,调整为“2020-01-01”至“2020-03-31”,在该纳税义务有效期内,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为“0010129999|SXA031999999|其他|其他”,确认减免税额无误后,保存修改内容,返回到申报界面,进行第一季度房土两税申报。第二季度起不再享受该项减免税优惠。


Q:


市场(商场)出租柜台和企业对外出租地下车位,能否享受此次减半征收房土两税政策?


A:


只要是出租房屋(包括车位)签订租赁合同,按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并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第一季度可以减半征收出租部分房土两税。


Q:


商业综合体出租行为能否享受此次减半征收房土两税政策?


A:


商业综合体对外出租房屋,并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半征收第一季度出租部分房土两税。


Q:


物业公司是否属于生活服务业,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优惠政策?


A: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物业管理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类别下,不在此次可以免征房土两税的“三业”范围内,如果物业公司仅有物业管理收入,不能享受免征房土两税政策。


物业公司出租房屋,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半征收第一季度出租部分房土两税。


Q:


对于非从事“三业”的中小企业,第一季度给承租方免租金,能否减半征收房土两税?


A: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因此,对于非从事“三业”的中小企业,第一季度给承租方免租金,可以在免租期内减半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和出租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葛春家


美编:张强


校对:张军


责编:李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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