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医药制造业细类行业代码(制造业细分行业代码)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九芝堂(000989)、祥生医疗(688358)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翠玲,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凯莱英(002821)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赛科希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赛科希德(688068)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翠玲、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并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 预计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的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北京绿美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江苏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 张捷


(四)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未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市场化,未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的销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赛科希德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公司代码:688338 公司简称:赛科希德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41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6%。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成功源自专一,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一直致力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测仪器、试剂及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医疗机构提供凝血、血液流变、血沉压积、血小板聚集等自动化检测仪器及配套的试剂和耗材,主要应用于血栓性及出血性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


公司专注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构建了覆盖仪器、试剂及耗材的核心技术集群,拥有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溯源方法5大核心技术类别,形成了集仪器、试剂及耗材于一体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覆盖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主要检测项目,能够满足不同层级终端医疗机构需求,是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领先的国内生产商。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生产、以产定购、以销定产、以经销为主”的经营模式,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惯例、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客户分布情况。


A. 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研发中心负责编制生产各产品所需采购原材料的物料清单和质量要求,并对采购原材料进行分类;物资部依据物料技术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公司经过严格评审和长期质量验证,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B. 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负责制定年度销售计划,生产中心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市场情况、库存情况和销售量情况随时调整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最后由生产中心组织生产,整个过程中实施了严格的质量把控,以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


C. 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覆盖仪器、试剂、耗材产品线的研发团队,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研发中心作为承担公司科技创新及技术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设计计划、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产品重大改进的设计、收集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进行理论实践研究、编制设计文件及关键工艺等工作。


D. 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境内销售为主。由于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主要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所以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既能提升销售服务能力、扩大对终端客户覆盖范围,又能避免直销模式下终端医疗机构的账期较长对公司造成的资金占用。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产品为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领域的检测仪器、试剂及耗材,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下属的血栓与止血诊断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10月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行业细分,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中的“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子行业(分类代码C3581)。


(1) 行业发展阶段


体外诊断市场与各地区的人口总数、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技术及服务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慢性病、传染病发病人数的不断增长以及体外诊断检测技术的不断发展成为驱动体外诊断市场不断发展的主要因素。


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奠定了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空间,2014-2018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8.6%,高于同时期全球平均增长水平。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人民币。从细分领域来看,中国体外诊断市场由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血栓与止血诊断等细分领域构成。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普及率较低,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2015-201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4.8%,2019年市场规模约64.7亿元。2020年后新冠疫情对行业增长存在一定程度影响,但未来中国血栓与止血市场需求增长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


(2) 行业基本特点


随着我国科技水品的不断提高、医疗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和居民健康意识的逐渐增强,体外诊断行业表现出技术含量高、市场规模大、增速快和发展潜力大等特点。


A. 体外诊断行业技术含量高


体外诊断研发包括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体外诊断仪器研发,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涉及检验医学、临床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等学科,体外诊断仪器的研发涉及光机电、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学科,体外诊断试剂与体外诊断仪器要进行匹配和协调,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


B. 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大、增速快和发展潜力大


体外诊断是诊疗的前提,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体外诊断行业是医疗器械行业中体量大、增速较快的子行业。


C. 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市场需求随着学术认知的深入而持续增长


在我国由于临床认知不足,在血栓与止血诊断技术应用上与欧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医疗机构对于血栓与止血检测项目的理解和应用还有持续发展的潜力。目前在中国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呈现出从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筛查,向疾病预防、疾病诊断和药物监测发展的趋势,三级医院开展的血栓与止血检测项目种类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到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数量迅速增加,这一层级医院对血栓与止血学科认知不足的情况更为突出。因此随着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学术教育的普及以及临床医生对学术认知的不断深入,各级医疗机构对出凝血主流及特殊检测项目的应用需求将持续增长。


D. 医保支付改革下的DRG和DIP将全面推行,推动高性价比国产医疗器械进口替代进程


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2017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这一改革的直接目的就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8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后,决定成立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医保局成立后,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步伐显著加速。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10年我国医疗改革重点。《意见》中提到,要持续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6月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1.0版)的通知》。


2020年10月,医保局颁发文件《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DIP)方法开启了迈向全国的步伐。


2021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


DRG/DIP将成为缓解医保资金压力、促使供应商降低产品价格的有效方式。同时医院将更加重视临床的诊疗效率和成本控制,推动检验科更加重视设备、试剂、耗材的采购成本,将推动高性价比国产医疗器械产品进口替代进程。


(3) 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光机电、软硬件、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研发周期较长且投入也相对较大,同时在法律及安全方面的要求较为严苛。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进程缓慢、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等情形。新进入者一般无法在短期内获得技术,这成为其进入行业的主要门槛。另外,就具体产品而言,技术门槛还包括产品专利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覆盖仪器、试剂及耗材的核心技术集群,具备突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拥有15项核心技术,主要涉及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出凝血诊断测试技术平台、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凝血诊断试剂核心工艺、溯源方法五个方面。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并发展成熟,目前公司拥有专利29项,其中8项为发明专利。公司在血液流变特性测量技术平台上开展的“非牛顿流体流变学特性测试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0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2009年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获得了科学技术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等颁发的多项重要荣誉。


公司研制了非牛顿流体粘度标准物质并被认定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同时制定了相应测量程序,为血流变测试仪提供了统一量值的标准平台,使得血流变检测项目可以向国家标准溯源,为构建血流变检测项目的溯源体系作出了贡献。公司还通过向国家卫健委及下属省市级临床检验中心提供血流变质控品,推进了血流变行业室内、室间质评的发展。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及修订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制订的《抗凝血酶III测定试剂盒(YY1741-2021)》,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9日发布;公司牵头制订的《纤维蛋白/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YY/T1790-2021)》,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6日发布;公司作为起草单位参加了《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YY/T1240-2014》行业标准的修订,并参与修改了《凝血分析仪(YY/T0659-2017)》部分条款。


公司生产凝血测试仪、血流变测试仪、血沉压积测试仪、血小板聚集测试仪、诊断试剂、质控品和耗材等产品,产品线覆盖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的主要应用领域,可应用于脑卒中、冠心病、静脉血栓栓塞症等血栓性疾病和出血性疾病的预防、筛查、诊断和监测。目前公司生产或经营的试剂产品已经覆盖国内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行业中的主流检测项目,能够满足终端客户多元化的临床需求。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血栓与止血检测技术的临床应用,呈现出从血栓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的筛查,向疾病预防、疾病诊断和药物监测发展的趋势。随着新型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s)的发展,大量临床验证表明,单靶点的抗凝治疗也需要靶向监测。因此出凝血检测特殊项目(包括PC/PS/LA/vWF/Anti-Xa/凝血VIII/凝血IX因子等项目)的开展不仅弥补了传统实验室监测的空白,更是将诊断水平向精准治疗、个体化治疗方向持续推进,符合临床技术应用的发展趋势。在临床需求引导下,以上出凝血检测特殊项目也将遵循从三级医院逐渐向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发展的规律,最终在国内市场上得到应用和普及,带来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新一轮的发展。


随着临床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的提升,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的技术发展也经历了从开放式系统走向仪器和试剂一体化封闭式系统的发展历程。目前国际领先的三大凝血测试系统生产厂家(思塔高、美国国家仪器实验室、希森美康)均是向封闭系统方向发展。公司的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发展也遵从行业发展趋势,向能覆盖多方法学的封闭式系统,向更加快速、更加准确、更加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8,374.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086.17万元。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91.54万元,同比增长7.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36.88万元,同比增长40.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49.32万元,同比增长28.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815.6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赛科希德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赛科希德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金公司对赛科希德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