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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家税务局体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体检名单)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纪委省监委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纪检监察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2年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njjjc.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需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2022年5月中旬,省人事考试院将依托“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s://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期间,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2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可直接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2年4月26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5月21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2年5月13日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被取消岗位考生的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公告,或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需换算成百分制),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进行考察。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991056、63991287;


(二)监督电话:0871-63991156、63991296;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网站:http://www.ynjjjc.gov.cn/。


掌上春城记者:杨芮


责编:李冬雨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建军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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