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对张明、黄凯、李海等7人提起公诉。经审查,张明、黄凯、李海、李浪、张飞武、李香运、冯光安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给南宁市部分房地产开发行业造成重大影响,甚至破坏外商投资环境,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该组织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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