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简易计税属于“应交税费”下属的二级科目,不是三级明细!
科目架构
(一)一般纳税人中“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增加为10个:
1.应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
3.增值税留抵税额 4.待抵扣进项税额
5.预缴增值税 6.待认证进项税额
7.代转销项税额 8.简易计税
9.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0.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有三个明细科目核算: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
2.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
3.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案例核算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10 [100000÷(1 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1.90 [100000÷(1 5%)×5%]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809.52 [80000÷(1 5%)×5%]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8[80000÷(1 5%)]
贷:银行存款 80000
(3)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52.38
贷:银行存款 9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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