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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如何(宁波市财政局经济发展处)



2020年,宁波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总体要求,以政治机关标准推动财政监管中心工作走深走实,坚持守正创新、拓步前行,取得扎实成效。


二、探新路,突出守正创新。局党组严格依据党中央赋予的8项主要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主动探索出一条贴近宁波实际、符合计划单列市监管局特点的监管新路。直达资金监管工作任务部署后,局党组深刻领会党中央、财政部党组决策意图,通过成立专班、动员部署、职能处室牵头、其他处室分片包干等方式,推动监控目标、任务、流程等更加精准有力。利用每月召开办公会议时机听取并研究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局党组多次集中听取专题汇报,科学把握监控节奏进程。在金融监管方面,局党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一方面迅速对接属地中央金融企业,督促完成财务数据、制度等资料报备工作,利用现场调研时机及时发现并核实相关疑点线索,逐步履行监管职能。另一方面,以薪酬、政府性融资担保、不良借款处置为切入开展专项调研,探索金融监管方式方法、着力打开金融监管新局面。


四、聚合力,突出协同联动。在与宁波市财政局建立财政监管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又跟进制定联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形成主要负责人半年度会商、分管领导季度会商、对口处室及时沟通、互送财政管理文件资料、共享预算指标和转移支付监管数据等多项举措落地见效。局内各业务处运用联合监管机制,主动对接市财政局职能处室,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审核等多项工作扎实开展,实质性构建起联合监管机制体系。协调建立涵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统计等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为宁波监管局在地方经济财政运行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监管、金融监管和会计监督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力支撑。联合宁波市发改、商务、口岸、文广旅游、宁波—舟山港集团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题调研,达到履行监管职能与服务地方经济两手抓、两促进的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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