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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有问题找谁(临时工要不到工资找谁)

农民工和临时工一直以来都是为社会的建设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劳动力。但是多年来对于拖欠农民工、临时工工资的情况各地都屡有发生。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基础建设大量投入,各类建筑工地大量招用农民工,而建筑工程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多是小班组长直接招用,工资多是口头约定,不仅工资获取没有保障,而且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维权也是非常困难的。



尽管党和政府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没少操心,就在2020年5月1日,我国专门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生效。但是,国家虽然通过法律法规赋予农民工、临时工很多维权途径。可由于这些劳动者法律意识较为淡泊,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往往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反而跑到政府单位扯横幅、静坐等,有时这些方式不仅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会适得其反。



那么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本文小编就结合代理案件过程中的实务经验,为大家提供几点建议。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农民工还是临时工,只是依法付出劳动都有权获得报酬,当获得报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接受处理部门是当地劳动仲裁委,我们不要再盲目地跑去政府单位门前闹事或者是采取上访的方式。因为欠我们钱的不是政府,一旦上访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会被政府公安部门处罚。



其次,通过劳动仲裁委解决问题对劳动者更为有利。大家要相信国家设置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绝对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因为,劳动仲裁效率高、速度快,只要符合条件仲裁局能很快出裁定,保证劳动者拿到报酬,相比直接到法院诉讼时间减少很多;其次,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位则无权起诉,这更是照顾了劳动者的诉权。


那么,国家都为劳动者想了如此周到的维权部门,为何还有那么多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呢。结合我个人经验认为主要可能有三个方面。


1、少数劳动仲裁委的个别仲裁员对工作不够认真,对劳动者提出的诉求处理不积极。国家的政策虽然好,但是现实中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的仲裁员都是恪尽职守的,可能会存在一些工作消极的,怠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当然,这毕竟是少数,绝大数仲裁人员还是能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依法为劳动者维护权益的。


2、仲裁机构也愿意去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用人单位却因为种种原因破产、倒闭或者跑路了,以至于劳动者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也最令人头疼。


3、劳动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凭证,以至于劳动仲裁部门无法认定相关事实。


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非常常见,很多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去用人单位工作时能证明其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标准的基本证据都没有,但权利被侵犯时感到非常委屈,跑到仲裁机构当着仲裁员的面,光顾着诉苦水,什么证据都不能提供。当仲裁员告知其无法立案时,劳动者顿时觉得仲裁机构太不讲情面,不为劳动者伸冤、不作为等等埋怨之言都出来了。



其实,这个时候我们要反思一下,虽然劳动仲裁部门是为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但是他们不是神仙,不能预知每一位劳动者是否真的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待遇的标准。此外,仲裁部门也要按法律办事,何况用人单位一般都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劳动者自己如果没有律师就只能自己去举证了。


作为劳动者,要尽可能地搜集保留这些证据:


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证据


最后,告诫广大一线工作的农民工一定要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只要我们手里有了证据,就不用担心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只要到劳动仲裁委按照指示填填单子,交交证据,自然会有人通知用人单位来谈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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