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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湖南省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日前,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视频形式召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专题推进会。湖南省国资委、南方电网、中国华电、中国建材和江西铜业等5家单位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作为唯一在会上介绍经验的地方国资委,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丛培模介绍,近年来,湖南省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着力规范企业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加快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质效和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2021年,湖南省28户省属监管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4.1%、利润总额增长70.9%、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增长1.8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今年一季度省属监管企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工作,各项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平稳运行。


明晰职权,企业运转更高效


在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中谋求明晰的职权,厘清权责关系首当其冲。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湖南省国资委出台《关于省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对出资人(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在机构设置、规划投资、资产处置、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考核激励、监督约束等方面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治理、强化监督等四个方面文件为支撑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决策清单”方面,省国资委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化,制定《省属监管企业决策事项清单模板(试行)》共127项,其中,经理层35项。指导监管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做到无缝对接、各司其职。


目前,省属监管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均制定了决策事项清单和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落实了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优化了工作流程,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


省国资委持续完善契约管理,大力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了“两书一协议”(《岗位聘任协议》、《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模板。


目前,各一级企业和657户各级子企业按规定与经理层签订有关合同和契约,为3户一级企业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3人,有85户各级子企业开展了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


作为省属国企排头兵,湖南建工集团严格落实各项要求,职权明晰工作扎实有效,企业经营发展大受裨益。


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前置研究把关,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打造“两融三强四提升”党建工作矩阵,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功能作用充分彰显,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每个环节。


其中,集团董事会主导制定发展战略,在日常决策中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优势,通过两级董事会联动协同,将风险管理前置,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升;集团经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近几年,湖南建工连续完成省国资委下达的经营目标,主要经济指标屡创新高,近3年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违规经营或重大资产损失。


湖南省轻盐集团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两个一以贯之”,“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覆盖,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一起来。完成了集团和子公司章程修订,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确保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健全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确保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集团总部职能以“强党建、谋战略、统投融、促协调、保合规”方向不断优化职能与组织架构设置;下属各平台公司根据各下属企业行业特性和业务发展定位,实施差异化管控设计,形成“小总部、大平台”的管控模式。


合理授权,内生动力大大激发


省国资委主动出台文件,做好授权放权顶层设计。


2021年9月23日,省国资委印发了《省国资委分类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明晰授权放权事项39项。其中,对一级企业监管取消事项19项、下放事项9项,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放权事项6项,对相关特定企业授权事项5项。


明确凡属企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省国资委不再审批项目,由企业可研分析,自主决策。推动一级企业对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做到层层“松绑”,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


权力放下来了,如何后续激发企业的经营活力?


建强企业董事会。


湖南省国资委深化职能转变,注重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职,调整内设机构,设立董事会工作处,统筹推进企业董事会建设,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


出台《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省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系列制度办法;优化董事会结构,向一级企业委派外部董事49名,其中,专职8名,国务院国资委推荐7名,反响很好;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省国资委派人列席一级企业董事会制度;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服务保障;坚持授权不前置、授权不授责原则,组织3户一级企业试点落实董事会职权。


目前,列入改革任务的一级企业全部建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配齐相关工作力量;符合条件的268家子企业均建立董事会,其中,216户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48户重要子企业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 建优企业经理层。


省国资委指导一级企业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健全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机制,形成授权、监管、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着力解决经理层“约束多、激励少,责任大、权力小,被动多、主动少”等问题。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企业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100%。推动竞争上岗普遍化,“下”的渠道更宽畅,监管企业管理人员占比全部控制在10%以内,竞争上岗率占比74%、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率达到3.6%。各级子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的69户。


近几年,湖南海利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厘清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目前,湖南海利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外部董事5人,外部董事中财务专家2人、法律专家和行业专家各1人,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四个独立议事机构。


湖南海利的任何重大事项,董事会先听取专门委员会和外部董事意见,充分讨论后民主决策;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从不同角度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活动和经理层的经营活动,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据悉,近几年湖南海利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重要指标持续上升,实现了业绩六连增、目标六连超。2021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今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湖南海利作为湖南省国资国企的优秀代表,名列其中。


规范用权,经营责任落实落细


为确保省属企业规范用权,省国资委通过制度建设,为企业经营铺就“安全网”。


划定经营行为红线。


近几年,省国资委在狠抓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基础上,实施系统治理,出台了“十严禁”规定(严禁非主业投资,严禁脱实向虚,严禁不按程序、不经集体决策的投资,严禁不做尽职调查和尽职调查不充分的投资,严禁超越企业承受能力和风险不可控的投资,严禁为他人提供担保,严禁为他人拆借资金,严禁理财、炒股、融资性贸易,严禁开展与自己主业无关的期货贸易,严禁做虚账假账),完善《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内审内控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投资、财务、法律等风险管控制度体系,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通过制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省国资委为企业明确了尽职合规免责基本原则,严格区分尽职合规免责使用条件,严格落实尽职合规免责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尽职合规免责工作程序,鼓励经营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强化制度执行。


省国资委统筹管资本管党建的要求,构建了以党建工作、核心经济指标、重点工作、“一票否决”事项为主的“3520”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刚性考核。运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流程跟踪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整改不力的,提请委主要领导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记录在案,约谈两次的启动考核问责程序。


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职能监督、业务监督各司其责、同向发力的“大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制度执行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做好监督工作方面,湖南省国资集团着力构建监督协同机制。出台《构建高效顺畅监督协同机制暂行办法》,按照“能合则合”的原则,统筹协调总部各部门检查计划,对13户所属企业进行监督协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41条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对省国资集团系统重组整合后的13户第一批接收企业巡察全覆盖,查摆问题286条,发现问题线索2件。2021年,启动对新一轮接收3户企业政治巡察,查摆问题71条,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围绕境外投资、境外项目、进出口贸易等业务,开展境外腐败专项治理,梳理问题线索5条,完成整改2条。开展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对省国资集团总部问题整改督导3次。严格落实省国资委“十严禁”规定,围绕投资决策、尽职调查、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开展投资追责自查,建立制度2项,对1起违规经营投资行为进行追责。


成立六年以来,省国资集团治理主体边界清晰,决策流程顺畅,各监督力量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经营发展令人瞩目。资产规模从15.79亿元增加到154.1亿元,净资产规模从752万元增加至48.1亿元,利润从亏损近1亿元转为盈利2.46亿元。


“十四五”期间,如何更好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推动湖南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杨晓喻表示,要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积极推进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加强统筹沟通、完善会议机制,有效发挥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作用,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发挥集团公司指导督促、建章立制、协调服务、授权放权作用,全力做强做优做大湖南国资国企。


[责编: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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