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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前面几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交多少税)

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红冲吗?



突然有个朋友问:本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红冲吗?我愣了一下。



好像并没有规定说不可以!


那么,我们仔细看看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从理论上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那作废发票条件是什么: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所以,如果发生了退货、开具有误等情形但是又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在当月开具红字发票,比如说购买方已经抵扣勾选确认后,才发现增值税发票有问题或者销售方已经做账务处理(货物已经出库,账务还是要体现这个出库痕迹)等等。


而且我们在日常实操过程中,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红字发票是没有障碍,系统支持的。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几个红字发票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红字发票不是你想开就能开,随意开具,随意冲回。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


红字发票开具到底有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表?


申请方


申请情况


购买方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用于申报抵扣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销售方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


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


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什么时候申报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红字发票需要勾选认证吗?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勾选认证的.购买方应该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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