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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税专项扣除标准2022(上海个税专项扣除标准表2021)

(上接D214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开展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以及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2-1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055号3幢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年 4月 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3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


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


有)等持股证明。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 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 6055 号 3 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


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3、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33.26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04.8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77.15万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及营销网络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的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


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属于技术与资金密集型行业,涉及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遗传学等诸多领域,是多学科交叉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门槛。


2、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拥有自主品牌分子诊断产品的生命科学企业,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科研、检测服务,主要为血液病(白血病、淋巴瘤)、实体瘤(肺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等)和传染病(乙型肝炎、风疹、单纯疱疹等)患者提供分子精准检测,为风险评估、疾病分型、靶向药物选择和疗效监测等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体外诊断行业在肿瘤诊断、辅助诊断、伴随诊断、复发与转移监测,判断疗效等全病程领域的具有明确且可观的市场前景,是医药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体外诊断行业竞争激烈,国内外均有众多企业布局,公司需要面临众多同行公司的竞争。虽然公司也在持续进行产能扩大,但由于体外诊断行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和人才密集型行业,且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新产品需经过注册检验、临床试验、获得受理号、药监局专家会、根据专家会意见补充材料、最终获得审批等审批流程,申请注册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或更长时间,资金和人员投入较大。因此,虽然公司近年保持平稳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依然受限于资金、研发项目进展、新产品注册情况的制约。未来几年,公司面临新产品研发、产能规模扩大等任务,公司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公司的经营愿景是:成为最受用户信赖的基因公司,让更多人免受肿瘤的伤害。展望2022年,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保证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能、持续引入高端人才、提升市场知名度等,以巩固和加强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3、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33.26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04.8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77.15万元。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日新月异,为了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来进行数字PCR、NGS研发项目的投入和临港蓝湾地块建设以及营销网络的升级,以此来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4、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5、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项目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营销网络升级等的实施。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公司研发项目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营销网络升级等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汇会计师事务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49.7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08.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549.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15.81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54.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315.81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54.40万元,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睿昂基因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睿昂基因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睿昂基因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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