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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增调金额(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税收金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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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无发票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先带大家看一个最新的案例:



判决书摘要:1.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企业败诉;2.主要无合法有效凭据事项(利息支出无发票)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税稽一处(2017)4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违法事实第(一)项:2014年4月15日,宜x公司将应支付太原xxxx集团公司借款利息21010500元计入财务费用,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21010500元。违法事实第(二)项:2014年4月15日,宜x公司将应支付张旭借款利息1109250元计入财务费用,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1109250元。违法事实第(三)项:2015年3月29日,宜x公司计提借款利息895999元,计入财务费用,其中计提太原xxxx公司借款利息858666元,计提张旭借款利息37333元,以上均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于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申报扣除845385.62。处理决定:(一)补缴企业所得税5529937.5元;同时增调2015年应纳所得税额845385.62元后,你单位2015年实际亏损134619.07元;(二)从滞纳税款之日到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014年企业所得税5529937.5元)万分之五滞纳金。


3.审判引用了:最新文件 2018年7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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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票不得税前扣除



去年8月30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视频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和国际税务司副司长蒙玉英分别解读了近期出台的鼓励创新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并解答一些热点问题。


在解读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时,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称,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利息支出应取得发票,否则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解读原文摘录如下:


“6.境内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要求


(1)增值税应税项目


A.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也就是,凡对方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必须以发票作为扣除凭证。以往一些企业(如银行)用利息单代替发票给予企业,而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本公告发布后,必须统一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否则,相关企业发生的利息,将无法税前扣除。” 大家以后一定要注意!认真关注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的政策解答,降低企业税收风险。




会计切记,一定要取得发票!这12项支出才能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解析:不考虑其他情况,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境内发生的支出(2)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就是对方需要缴纳增值税(3)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这12项支出必须要取得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1、银行收取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税〔2016〕36号)


2、支付银行及其他单位的利息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即使取得专票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


3、企业支出票据贴现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即使取得专票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


4、单位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的手续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税〔2016〕36号)。


5、单位POS机手续费,向收单机构索取发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6、飞机等(火车票以外)退票费、手续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税〔2017〕90号)


7、火车票退票费、手续费,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8、单位车的ETC过路过桥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税〔2017〕90号、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


9、单位支付的财产商业保险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税〔2016〕36号)


10、单位支付的电话费、上网费等通信费用,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税〔2016〕36号)


11、单位购买补充耕地指标,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12、单位支付拍卖行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再强调下!这6项支出不需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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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像修锁费用、水果摊买水果、修理电脑这三个之前讲过的案例,其实只需要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就可以。也就是只需收据完全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提醒:支付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发票。


附件:只需收据,但是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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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支出


提醒:企业平时支付职工的工资不需要发票。


附件:完成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证实合理性的工资支出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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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性福利支出


好多企业逢年过节向职工发放过节费、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也不需要取得员工开具的发票。


提醒:企业过节发放职工的现金性福利不需要发票。


附件: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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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差旅津贴


提醒: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


附件: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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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提醒: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


附件: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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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提醒:好多企业经常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这项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发票。


注意: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



通过上面的案例和政策依据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在日常工作中,好多支出是不需要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开头案例银行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必须拿票,才可以税前扣除,这里面的风险你都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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