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4地
发布最新通告
鹿泉区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提示
2021年12月31日,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1例入境解除隔离返银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第50号)》,指出1名入境解除隔离返银人员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输入)。据内蒙古晨报新闻:复阳人员张某某,10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四人民医院诊断为新冠确诊病例,12月10日出院后集中隔离至12月24日,12月25日解除隔离后于当天16:00乘坐2635次列车(呼和浩特-兰州西)8车厢108座由呼和浩特到达兰州,12月28日兰州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最大程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再次发布重要提示:
一、主动报备。有12月28日以来银川市和12月25日以来兰州市旅居史的来鹿返鹿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当地做好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如有不报、瞒报、谎报涉疫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关注健康码。请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河北健康码颜色,一旦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合理规划出行。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返鹿后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工作。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四、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坚持自我健康监测。外省旅游、出差返鹿后,建议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拨打120,并转运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六、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石家庄市鹿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
深泽县
深泽县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
公 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距北京冬奥会开幕也日益临近,而当前国外疫情持续加剧蔓延,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深泽县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深泽居民,尽量留在当地过节。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来深返深,已经来深返深的,严格落实“14 7”隔离管控措施。
二、确需来深返深的,请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主动报告近14天旅居史、返回时间和返回方式,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深。到达深泽后,要立刻报告,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等工作。
三、倡导在深人员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确需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进出各类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主动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广大居民朋友特别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省外来深返深人员,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乡镇、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告,并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
五、商场超市、饭店宾馆、客运车站、医疗机构、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发现涉疫重点人员时,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疫情期间严禁举办各类大型聚餐、会议、培训、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庙会,暂停农贸集市,暂停教堂等聚集性宗教活动,相关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控聚餐活动规模,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县市场监管局、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病情、聚餐聚会、行程信息和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发挥监督职责,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深返深人员不报备、发热人员不按要求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私自用药、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等情况,如实进行举报。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后,报经县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审批同意,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励。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会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请您积极踊跃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
县疫情办 83558503
报备(报告)电话:
深泽镇 83522472 铁杆镇 83563008
赵八镇 83545243 大桥头镇 83598144
留村乡 83557030 白庄乡 83593896
县市场监管局 83522246
县疾控中心 83522499
深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晋州市
晋州市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仍处高发期,国内陕西西安等地疫情较重,并出现外溢病例,波及咸阳、延安、东莞、北京等地,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元旦、春节将至,外地来(返)晋人员增多,人流、物流量增大,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就做好我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
◆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
◆12月25日(含)以来途经贵州铜仁市碧江区;
◆12月21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安宁市;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山西运城市稷山县;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河南周口市沈丘县;
◆12月14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呈贡区;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新城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延安市宝塔区;
◆12月12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兴平市;
◆12月1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泾阳县、秦都区;
◆12月9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
◆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大朗镇;
◆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灞桥区、西咸新区;
◆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绍兴市上虞区;
◆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上述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接到通知,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朋好友,收发快递无接触配送。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不需要居家隔离者,请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本人和同住成员尽量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
三、合理规划出行。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返晋后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工作。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五、坚持自我健康监测。外省旅游、出差返晋后,建议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拨打120,并转运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晋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栾城区
请来栾返栾人员及时向防疫部门报备
凡有以下时间和地点来栾返栾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居家健康检测。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不报、瞒报、谎报涉疫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12月25日(含)以来途经贵州铜仁市碧江区;
12月21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安宁市;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山西运城市稷山县;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河南周口市沈丘县;
12月14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呈贡区;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新城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延安市宝塔区;
12月12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兴平市;
12月1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泾阳县、秦都区;
12月9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
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大朗镇;
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灞桥区、西咸新区;
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绍兴市上虞区;
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防疫联系电话
区防疫办:85539958 、85539167
栾城镇:0311-88031884
楼底镇:0311-69129896
冶河镇:0311-85441004
柳林屯乡:0311-85541099
南高乡:0311-85549100
窦妪镇:0311-85465953
西营乡:0311-85531001
疾控中心:0311-88037087
社居中心:0311-8211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