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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缴金额的计算)

一、2021年对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什么新规定?


第一新规: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简单来说:要满足三个条件就会按照6万元扣除。如果不满足条件按5000/月累计扣除。



那么会有人问享受一次性扣除6万和每月扣除5000,有什么区别?


1.一次扣除6万:是因符合一次性扣除6万减除费用的政策,自1月所属期起累计减除费用直接按照6万计算,这样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会产生税款;


2、每月扣除5000:还是按照原方式,根据入职及离职日期按月进行累计计算,当月收入较高的情况可能会产生税款,需要年终汇算清缴退税。


例:2021年,A员工工资10000元,2-12月工资每月4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


1.采用一次性扣除6万方法:A员工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2.按原预扣预缴方法: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


第二新规: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的申报方式也进行了优化,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例1:假如居民个人小张是某公司的保险营销员.2021月1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2-12月每月收入4000元.则这笔所按照原预扣预缴计算过程为:


收入额= 10000×(1-20%)=8000元,展业成本=8000×25%=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8000-2000-5000=1000元,应预扣个人所得税额=1000*3%=3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30元。


如采用新预扣预缴: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二、计算税费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算法


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是因为该员工在“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模块,本月所属期选择了“是”,上一所属期选择“否”导致。您核实员工本期是否需要一次性扣除6万,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①需要:一次性扣除6万的员工,需要从2021年1月所属期按照6万扣除申报,可以更正上一属期申报成功,然后切换到本月所属期,重新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然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


如图:



②不需要:您打开“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报表→右上角“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将提示人员“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修改为“否”确认,然后重新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然后点击“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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