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一律查账征收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差别
1、一律查账征收,要求税务机关必须查账。
不查账就是渎职失职。
2、不得核定征收,禁止税务机关核定。
核定征收就是渎职失职。
四、征收方式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税务机关根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确定税款征收的方式。”
我理解,
可以采取任何税款征收方式。
没有限定。
五、所有的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5、代征
6、代扣
7、扣缴
8、代收
9、委托代征
10、核定征收
11、其他征收方式
12、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六、分析
1、一律查账征收,就是说,只能采用以上12种以上征收方式中的一种,即第一种方式:查账征收方式。
不得适用其他任何一种或几种。
2、不得核定征收,意思是,可以采用以上12种以上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或几种方式。
但不得适用第十种:核定征收。
只排除了这一种。
七、结论
1、不得核定征收后,可能还有其他10多种征收方式。
2、一律查账征收后,只允许使用这一种征收方式。
不得适用其它征收方式。
八、注意
查账征收,要求税务机关必须查账。
请参考查账征收的演变: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已废止〕:
“第四条 核定征收的基本要求”
“二、针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帮助、督促其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并积极引导其向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账征收方式过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四、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九、一律查账征收中,纳税人没有账怎么办?
没有账,查账征收已经无法适用。
建议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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