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样办(想注销公司,股东不同意怎么处理?)





一、自行解决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东会议上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怎么样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处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等公司形式的决议、都必须要经代表2/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来通过、所以股不同意东是可以去提议召开股东会,如果2/3以上的股权公司办多数股东形成了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在股怎么东会议决议形成后,公司就可以自行组成清算组来结清公不同意司的债务,而剩余的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这样的话公司就可以办理注销登记了,但由于大股东只占了60%的股份,那想么在股东会议上就无权自行解决解散公司。怎么





二、诉讼解散


公司法提供了其他的救济手段,按照规定单独想或者是合怎么样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注销,并符合公股东司法律183条规定,人民法院会及时处理:


(1)公司持续两处理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这也可以看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的困难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在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注销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决议办,这同时也代表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


(3)公司董事长期发生冲突,并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解决


(4)公股东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所以如果判决支持股东解散诉讼,那么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末了的事物以及财产,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