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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年报提供信息虚假的后果(公司年报虚假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条例)


中潜企业股份5月30假的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年报工商》(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中潜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涉及三宗违法事实。其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条例东监管处罚局(以下简称“广东证信息监局”)拟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的,给予信息警告,并处以条例350万元罚款。


广东证监局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提供告因公司虚增后果营业利润存企业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行为,涉嫌违反证虚假券法相关规定。拟对中潜股份违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处罚50万元罚款。对张顺、仰智慧给予警提供告,并工商分别处以200法律法规万元年报罚款。对郭建兵、明小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卓泽鹏、张继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徐虚假志宏、孙昌兴、鲍群、鲍金红、冯假的小燕、代利、李志慧给违反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公司5的后果0万元罚款。

法律法规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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