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先生称其有购房合同,在房管局能查到自己名下有房产,但是一直拿不到房产证。
叶伟报 摄
金福热线电话大厦1~3楼商用,4~9楼住宅。关先生说,号他们是2001年从建设四海马路拆迁过来的,当时采取同多少区安置货币补偿的形式,拆迁户可低价购买金福大厦的房子。按照《商品房预售电话合电话同》,先交95%的房款,房产证办下后7天内交齐尾款。但是,交房后开发商就一直没给房产证,业主也一直找开发号商。珠区他为此奔波了海十多年。
关先生说,去年自己再次着手办房产珠区证,他先把其他工商局资料咨询都交了,为了补购房发票或完款证明,他只好去找开发商,但一直无果。无奈之下,关先生只好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但1月8日开庭时,开发商却未出庭,仲裁委要求举报他到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下次开庭则要到4月份。
广东红棉律师事工商局务所律师张少武认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当协举报助购房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提多少供热线电话必要的证明文件。开发商有义务帮业主办理房产证,而烂尾楼办不了房产证,可能是开发商手续不齐全导致的。业主可找房管咨询等相关部门协调办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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