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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年报怎么填补费用(年报小规模企业都需要填写什么表)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需要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杨伟、郑立成、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陈亦霏,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其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贺雷、徐志康、郭旭升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2万元/年。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余永年、赵前进、郑小三,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其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郑立成、赵国权、张健、陈亦霏,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 其他规定


1. 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什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4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8至1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1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小规模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 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 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陈亦霏、徐益曼


5、 注意事项:


(1) 鉴于当前疫情的防控形势及相关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小规模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


1、 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六、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84


2、 投票简称:金沃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填补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或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费用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需要号)等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企业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沃股份”)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的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所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并分别假设2023年6月底全部完成转股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2022年12月底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预计31,000万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2022年发放的现金红利情况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且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5、假设公司2022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1年持平、逐年增长10%、逐年增长20%分别测算。(上述增填写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填写


6、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2022年4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即按照56.89元/股的转股价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上限为544.91万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7、在预测公司2022年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在预测公司2023年净资产时,未考虑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成公司股票、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在测算公年报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设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上述假设仅为估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2023年的盈利预测和现金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用于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与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建设项目。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上述项目的建设和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实现从原材料到轴承套圈产品的全过程把控,以保障产品高质量、批次一致性、供货可靠性,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主要聚焦于轴承套圈毛坯成型、套圈车加工填补生产环节,而套圈热处理工序通常采用外协生产或由后端成品轴承厂商负责,公司涉及热处理工序自主生产较少。公司拟进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加强轴承套圈热处理工艺环节建设,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因此,公司建立热处理生产线是向下延伸并完善轴承套圈产品生产链,也是快速响应下游成品轴承客户需求的主要措施。


锻件作为轴承行业的重要原材料,对轴承产品的性能、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公司进行高速锻件的生产布局,进一步向上延长产业链,实现从原材料到轴承产品的全过程把控,以保障轴承产品高质量、批次一致性、供货可靠性,有利于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并且,向上游延伸也有助于公司发挥产业链协同作用,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产品竞争优势。


综上,公司将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与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建设项目作为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产品品质和降低生产成本,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可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也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企业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一)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重视研发与生产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主要通过自主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人才,组建并逐渐形成了一支专业知识储备深厚、从业经验丰富且结构合理的技术团队。公司自2020年起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热处理项目,目前已有一条生产线投产,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具有生产经验的人员团队。此外,公司通过与上游锻件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在高速锻件生产工艺方面也培养了一批专业人员,同时,公司将继续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招聘的形式扩大、充实、完善相关人员储备。综上,公司拥有充足的人才储备,从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是以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公司积累并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同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包括热处理技术在内的一系列技术储备。公司引进先进的热处理设备,选用行业领先的碳氮共渗多用炉并建立金相实验室,同时,逐步筹建热处理车间,将热处理技术作为核心技术储备进行研究。同时,凭借深耕轴承行业多年,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生产工艺,通过与上游锻件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已经基本掌握了高速锻生产的工艺技术。综上,公司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作了较好的技术储备。


(三)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已成为舍弗勒(Schaeffler)、斯凯孚(SKF)、恩斯克(NSK)、恩梯恩(NTN)、捷太格特(JTEKT)等全球大型轴承企业的供应商,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随着国际经济形式的变化以及国内产业升级转型的趋势,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本土客户,丰富客户多样性,目前已与瓦房店轴承集团达成合作关系。未来随着国际轴承产业链向中国转移的深入以及与国内本土客户合作关系的深入,公司的订单量将进一步扩大。本次募投项目均应用于公司轴承套圈生产,募投项目的目标客户群体与公司现有客户群体具有高度重叠性。综上,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下游市场打造了较好的储备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继续巩固并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已在轴承套圈领域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掌握了轴承套圈产品的生产、技术、管理、销售等各方面所需的核心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并巩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日常运营效率,控制生产和运营成本,努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销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奠定坚实的业务和财务基础。


(二)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过去几年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和人才储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最终实现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有效提升。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高盈利能力,巩固竞争优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高效。


(五)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公司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七、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郑立成、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本次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都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涉及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已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其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什么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怎么、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6)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6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0.72亿元,与公司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未出现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金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 签字注册会计师


傅磊,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梁锋,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金炜、傅磊和梁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4.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按照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4.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且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4.8万元(不含与审计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五)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2月28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怎么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806号《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4,057,26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35.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1)00066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332.3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表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年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28.5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35万元,合计12,589.8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536号),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25日分别将2,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期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后归还至募集专项账户。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7,500.00万元,赎回结构性存款7,500.00万元,累计购买通知存款 1,000.0都0万元,赎回通知存款 1,000.0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63.12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费用万元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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