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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对知识产权客体有(我国《民法总则》列举的知识产权客体包括)

建瓯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网上平台专题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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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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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法总则




Q




39、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A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的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有的财产承担





Q:


4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民法总则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否可以取得法人资格?




A: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Q:


41、我们享有什么样的民事权对利?




A:

知识产权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我们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1)我们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对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利。


(2)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获取我们个人信息的个人和组织有义务确保我们的信息安全,不得将我们的个人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


(3)我们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4)我们的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民法总则护。比如,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所有权的物的权利,这里的物包括不动产和知识产权动产。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我们所拥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


我们还享有因合同产生的债权,要求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5)对于侵害我们合法民事权益的人,我们有权要求他承担总则侵权责任。


(6)我们还享有继承权。只要是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可以依法继承。


(7)如果我们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我们就享有股权列举利益。




Q




42、多找的钱要不要还?邻居好心总则帮我们的家遮风挡雨了,要不要支付费用?


A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列举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好心的邻居,在下雨天,帮我们补缺民法屋顶客体,等我们回家,第一时间就应该把补缺屋顶的费用给人家送去。当然,咱们不给,邻居包括可是有权来找我们要的。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所以,多找的钱就属于这种不当的利益,咱们得还回去,不还,人家可有权利着我们要的。




Q




43、咱们的有新农村也有自己的地方特色,发展农业养殖,经济作物的种植,农民也有自己的发明创造,这些特色和发明我们可以享有什么样的权利?


A




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养殖和经济作物的种植,已经形成我国区域经济的专属性后,是可以予以集体保护的,即申请认定其为地理标志,比如我们熟悉的江西省赣州脐橙、南丰蜜桔之类的,整个当地的农作物的种植就被赋予了知识产权。其他地域的同类农业作物,就不可以以这样的名字进入的市场。


与此同时,在进行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农民的发明创造,也是可以申请专我国利权的,这也属于知识产权。


此外,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还可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


Q




44、老百姓之间如果要成立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A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那么要成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1)形式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实质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客体

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自成立民法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Q




45、什么样的情况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A




(1)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比如,名为赠与,实为买卖,名为租赁,实为借包括用等。


(2)未满八周岁的儿童、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比如精神病人等实施的行为也是无效的


(3)行为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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