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留存消息刷爆了朋友圈扣除,怎么享受六项专项项目附加扣除?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名称 | 明细小类 | 资料留存 |
子女教育 | 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 | 无 |
在中国境附加外接受教育 | 境外学校留存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 |
继续教育 |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 无 |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专项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职扣除业资格相关证书 | |
住房贷款利息 | 首套住房贷款 | 住房资料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
住房租金 | ----项目--- |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 |
赡养老人 | 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均摊 | 无 |
非独生子女几年约定或指定分摊 |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 |
大病医疗 | --------个人所得税 | 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资料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 |
特别提醒
1. 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几年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专项束后保存五年。
2. 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不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附加、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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