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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笔迹(模仿签字高手)

我是狼君,一个给您讲故事的工科小伙儿


1960年3月,北京发生一起震惊中央、震惊全国的诈骗案。犯罪分子竟模仿周总理笔迹,从中国人民银行总部骗走了20万巨款,又冒充周总理批示,性质极其恶劣。周总理得知后亲自批示,由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亲自带队,历时十天将这个胆大妄为的骗子抓获。


诈骗犯王倬


1960年3月18日17时左右,一个瘦高个,身着灰色呢大衣的中年男子,敲响了位于西交民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的办公室。


来人自报家门:“我是国务院的,来给行长送一封急信。”说着便从公文包里取出了一个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字样的大信封,然后又递上一个发文本让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收。


工作人员见状,不敢怠慢,便在指定的位置签了名字。来人见银行工作人员签收后,便转身离开了行长办公室。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看着信封上写的“速送(限下午五时四十分前送到)”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的字样,立即将这封信送到了行长秘书手中。


信件被打开后,里面写着: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记录影片。主席嘱拨些款子做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


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在报告的空白处,写有周总理用毛笔的亲笔签名“周恩来”和一小段批文,内容如下:


“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现款二十万元。


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


①要市场流通旧票


②拾元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


七时务必送到人民饭店赵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高手部)”


王倬伪造的周总理签名和批文


当时总签字行的几位行长,都在各地搞调研,在北京主持工作的是计划签字研究局副局长。秘书看着熟悉的周总理的字迹,虽然心里疑虑此事违反规定流程,但看了一眼时间,顿觉时间紧迫,立即将高手电话打给了北京分行。


行长秘书按照“周总理”的吩咐,讲了几点整理钞票的要求,并要求在半个小时内准备好,正式的拨款统治会由总行主持工作的王副局长马上下达。


挂断电话后,行长秘书急忙敲开了王副局长的办公室门,将“周总理批示”的信函递给了王副局长,然后告诉王副局长,已经通知北京分行准备钱款了。


王副局长在看完批示后,也是满脑的疑惑,这太违反常规了,向秘书问道:“20万元,这不是个小数目,为什么不通过财政部呢?”


就在此时,王副局长办公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王副局长拿起听筒一听,竟是“总理办公室”打来的催促电话。有了“总理办公室”打来的催促电话,王副局长也不再疑虑,立即打电话催款。


晚上7时许,两个从苏联进口的专门装钞票的麻袋,装满按要求打包的钞票,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行局朱科长三人驾车送往民族饭店。三人将两麻袋抬进大厅,因为没有找到赵全一,就将两麻袋钱放在柜台上,等待交接给赵全一。


正当工作人员询问前台服务员笔迹如何联系赵全一时,一个自称是西藏工委赵全一的男子走上前来,并递上了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印有“总理办公室介绍信专用”的印章,内容为:


王倬伪造的介绍信


兹介绍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赵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领取拨款20万元,此致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工作人员在检查无误后,又向赵全一索要收据,赵全一便从携带的笔记本上撕下一页,写了收据,连同“介绍信”一起给了工作人员,双方算是完成交接工作。


这20万在当时是什么概念呢?当时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有元、角、分三种,最小面额壹分,最大面额拾元。当时市场上的大米一毛一分钱一斤,猪肉六七毛钱一斤,一尺最好的棉布也才一元钱左右,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二十几元。这二十万在当时能够装满两麻袋,是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来的钱。


三天后,3月21日,在外调研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回京,听完王副局长汇报此事后,便打电话请示总理办公室,是否补全手续。接电话的总理办公室值班员立刻觉得事情不对,因为这绝对不是周总理的行事风格。


办公室主任将事情汇报到周总理那里,果然周总理并没有批过这样的条子,周总理立即要求尽快调查清楚问题,再向周总理汇报。3月24日,有关这笔拨款的相关 “文件”送到了总理办公室,经过对比确认后,总行工作人员和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意识到这是一起诈骗案,并立即报警。


模仿周总理笔迹,伪造总理签批的公函,一次性从国库里骗取了20万元人民币的巨款。冒充国家领导人笔迹诈骗,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少有的,是当时新中国绝对的一号大案。


当这个性质极为恶劣的诈骗案报告给周总理后,周总理极为震怒,亲自打电话给公安部部长谢富治,严令公安部限时破案。


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


由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亲自挂帅的专案组成立,由于当时条件有限,不像现在有视频监控,所以只能尽量寻找目击者。于是公安部决定发起破案的“人民战争”,通过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同时,公安部还向北京驻军请求支援,抽调了一大批连排级干部,由北京市公安局指挥,同公安干警一起,深入基层挨家挨户的进行走访、摸排工作。


另一方面公安部还组织技术人员,对伪造的公文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所有公文均出自一人之手,嫌疑人熟悉公文格式和用语,文化水平很高,有机会接触到周总理签名,并可以熟练地仿写,推测嫌疑人为政府内部人员。


嫌疑人使用的国务院信封,有擦拭和二次封口的痕迹,可以确定为旧信封;印文是蜡纸、钢板再加红印油印成的,公章印记则为水彩笔绘上去的。


技术人员又仔细分析了信封、稿纸、墨水等的种类、材质和品牌,发现信封和墨水都是通用产品,都不具有价值。唯独稿纸,虽然也是通用产品,但因为稿纸是各单位自行加工定做,所有不同单位使用的稿纸在纸质和印刷特征上各有不同。


很快各单位的样品就送到了公安部技术人员的手上,通过技术人员夜以继日地比较、鉴别,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稿纸,出自国家外贸部。此时已经是4月2日,距离案发已经15天,距离专案组成立已经9天。


侦查范围缩小到外贸部,距离破案就只有一步了。4月2日,在鉴定结果出来的当天,外贸部就接到了配合调查的通知。当日下午公安部技术组也赶到外贸部,开始对所有工作人员的笔迹进行鉴定,同时进行档案调查。


装伪造公文用的信封


4月3日上午,在档案调查中,外贸部保卫处发现,出口局科员王倬的档案材料里显示,他曾与一个叫“赵全一”的人共事过,而且他曾经加入过三青团、青帮。技术人员迅速对王倬的笔迹进行鉴定,确定与伪造公文上的字迹一致。


进一步调查显示,王倬在案发当天以陪母亲看病为借口请假,确有作案时间;在案发后的各单位自查中,王倬也反应异常,先是因为同事说他眼睛小,和通报中的嫌疑人一样,王倬因这个玩笑和同事大吵了一架。


而后在单位要求每人写一段文章,要求用毛笔抄写一段,用钢笔抄写一段,以便进行笔迹鉴定。但王倬对这个十分抗拒,先是拖着不交,在几番催促下,才交了一篇歪歪扭扭的字,和他平时工整漂亮的字体完全不一样。


这些情况的浮现,基本可以认定王倬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一方面暗中监视王倬的行动,一边将王倬的材料送回公安部,进行更权威的比较鉴定,当晚公安部正式出具了认定王倬作案的笔迹检验鉴定书。


4月4日凌晨2点,在进笔迹行了精密的抓捕部署后,王倬在其住所中被捕。开始王倬拒不交代自己作案的事实,企图顽抗到底。专案组一方面加紧对王倬的审讯,一方面寻找被骗的钱款。


刑侦人员连夜对王倬的住所进行了搜查,但未找到赃物。天亮后又继续对院子进行搜查,将所有能挖的地方都挖了一个遍,可还是没有赃物的下落。在现场指挥的刘汉臣处长,突然发现西屋南侧的蜂窝煤有搬动的痕迹,因此立刻对摞放蜂窝煤的地方进行搜查。


当刑侦人员搬开蜂窝煤后,发现蜂窝煤下是一层新鲜的黄土,是明显的最新挖掘的痕迹。刑侦人员立即展开挖掘,挖了半米左右,就发现了一层苫布,揭开苫布后,露出了藏在下面的一捆捆人民币。


警方在王倬住所收集证据样本


经过清点,只有191409元,这几天时间花光8000多元是不可能的,那剩下的钱哪里去了?刑侦人员又盯上了蜂窝煤炉,打开一看果然有大量纸灰,于是刑侦人员将煤炉中的纸灰和他倾倒在垃圾点的纸灰进行取样,送到北京市公安局进行检验,确定为人民币纸灰。


面对确凿的证据,王倬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的经过。1960年是三年自然灾害的第一年,国家经济十分困难,一切物资凭票购买,自由市场上也有物资,但是十分昂贵。


当时王倬的月薪有几十元,已经高于很多普通人,但他依旧不满足,因为这些钱依旧无法满足他想要的生活。模仿于是王倬动起了歪心思,长期在外贸部工作的王倬,十分了解内部机制,他知道如果假冒周总理的名义行骗,那么一定会成功。


于是王倬开始用毛笔模仿“周恩来”三个字的字体,本就有些书法功底的王倬,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周总理的签名他已经可以模仿到以假乱真的程度。最难的一关通过后,王倬就开始用蜡纸、刻刀、印泥和钢板等伪造批文。


信封和稿纸,王倬所在的单位就有,他先是趁人不注意找了一个品相很好的旧信封,然后用小刀轻轻刮掉了原本的字迹,然后又将刮痕精心修饰了一番。稿纸就直接拿地平时用的,他做梦也想不到,正是他看似最平常的稿纸,暴露了他的踪迹。


一切准备妥当后,王倬开始了自己的计划。当时前去送信的就是王倬,因为伪造公文里的赵全一也是自己,所以在民族饭店等待的王倬并没有在前台,而是隐蔽在后面观察,如果是他送公文的人押运现金,他就不去交接。


怀着忐忑的心情等待交接的王倬,发现押运的工作人员不认识自己,便非常高兴地出现,同银行工作人员完成了“交接手续”。


王倬伪造的收据


王倬根本没有想到20万元有这么多,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把钱运回去,因为他只骑了一辆自行车。开始的时候王倬想要雇一辆三轮车,可一想这样就暴露了自己的住所,所以最终决定就用自行车,驮着两个麻包慢慢往回走。


当时正是下班时间,大街上自行车流来来往往,王倬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两麻袋20万巨款,用自行车运回了家。当天晚上,王倬兴奋的一晚上都没睡着觉,将这笔巨款分批藏匿了起来。


可还没等王倬开始花这笔钱,公安部就开始了声势浩大的破案运动,王倬此时感到了害怕,根本不敢拿出花,于是便开始琢磨怎么处理这笔钱。走投无路的王倬想着既然花不掉,那就烧掉,于是开始整宿整宿地烧钱,此时已经是27日的晚上。


可是连着烧了两个晚上后,只烧掉了4000多元,王倬见速度太慢,于是刨开煤炉下的地面,埋了一部分钱,可是埋不了多少。于是王倬又在西屋南侧地面上刨了一个大坑,将剩下的钱全都埋了进去,填好土后又将蜂窝煤全部摞了上去。


按照王倬的供述,刑侦人员找到剩余未被焚毁的钱币。至此,王倬所骗走的赃款,除被其焚毁的部分,全部被追回,这起震惊中央的大案顺利告破,距离立案不足十天。


1960年7月28日,王倬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起新中国一号诈骗大案,正式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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