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政府同意,3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个体户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合肥核定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个人所得税情影响 加征收率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安徽省简称《若干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扶持力度。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个体户,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征收率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在年内自核定主选择缴费时间等。
在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方面,推行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有序开放线下服务窗口,对涉及疫情防护的审个人所得税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与此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包安徽省容审慎监管。对自我纠错和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撤销行政处罚公示,对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恢复正常记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