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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在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吗(业主窗户坏了和物业有关系吗)

15楼掉碎的玻璃,砸中了从楼下路过的母子两人,最终导致母亲受伤、3岁的幼童不治身亡。2窗户018年4月发生的这起悲剧,让很多人久久难以释怀。事发后,公安、法院层层跟进,在经过反复调查取证后,为这起悲剧画上了一个句号。


事发后,现场被围了起来


可爱的小男孩,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们


玻璃就是从这栋楼上掉下来在


法官说法


近和年来物业,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范围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2019年最高业主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有关系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20年民法典全新修订,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管理以法条的形式,为人民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


当事人起诉后,物业公司认为高坠玻璃属于两名业主专有部分,应由两名业主承担侵权责任。因玻璃的物业权属问题直接影响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十堰中院依职权主动到高坠玻璃所在建筑物的设计单位公司调查取证,最终确认坏了致朱某某受伤、周某如的死亡的高坠玻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厘清了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既及时保障了伤者、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也依法维护了涉案两名业主的合法权的益,得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吗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在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坏了后,有权向侵权人窗户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吗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管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业主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司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因高空坠物

范围

一个无辜的小生命


再也无法重回


父有关系母的怀抱


案件令人警醒和


请各单位、各小区


各家庭


定时仔细检查


玻璃幕墙


窗户、阳台杂物等


有无脱落风险


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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