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个税专项扣除政策提交截止日期(个税抵扣申报截止时间)

目前,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操作。




详细步骤见↓↓↓











01


手机端确认情形操作




01情形一


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1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截止日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②依据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02情形二


2022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以下这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扣除信息:


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03情形三


2022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




04情形四


2022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2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一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它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05情形五


2022年首次填扣除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填写信息。




02


申报条件


专项附加扣除|六项扣除的申报条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 子女教育支出 申报条件




0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02扣除方式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双方各扣50%;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扣除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









# 继续教育支出 申报条件


01扣除范围及标准抵扣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000元(每月扣除400元)。


注意: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02扣除方式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申报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注意: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03扣除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注意: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 住房日期租金支出 申报条件




01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注意:“住房租金”与“住房贷款利息”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专项能同时享受。


02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它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人口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03扣除方式


(1)纳税人未婚的:由本人扣除;申报


(2)纳税人已婚且:


①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承租人扣除;


②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按规定分别扣除。


04扣除起止时间


(1)租凭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凭开始的当月至租凭期结束的当月;


(2)提前终止个税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凭行为终抵扣止的月份为准。









# 住房贷款利息 申报条件




0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02扣除方式


(1)单独或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截止日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 赡养老人支出 申报条件


01扣除范围及标提交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专项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0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0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 大病医疗支出 申报条件




0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时间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02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个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付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03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03


常见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常见扣除困惑问题有哪些?




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时间一次性扣除。


前面月份没有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多扣的税截止款怎么办?


员工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政策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提交,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多退少补。


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方式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


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方式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优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缺日期点: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换新单位,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方式一: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截止我要查询】→【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




注意:之后需要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方式二: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您有任何商标方面的问题,欢迎留言给小知或私信您的专属知产顾问。


-------------


龙爵知识产权,竭诚为您服务!




龙爵商标网


www.longjuewang.com






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疑难




公司注册|公司个税转让|公司记账|公司注销|公司变更




版权申请|美术版权|软件著作|文字著作|汇编作品




天猫转让|平台入驻|质检报告|审计报告|经营许可




电话/传真:020-36597836


13822166694(王小姐) QQ:759590644


18682148665(沈先生) QQ:73262499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凤三路2号ECAT金沙洲文化创意园D馆201-202室






我们重在分享,尊重原创,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于龙爵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