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用完了改天过来领吧”、“本店还在试运营,不能开发票”、“如果不开发票,可以赠送您一罐饮料”……商家这些拒绝开发票的理由,你遇到过吗?8月17日,记者在市城区九田家黑牛烤肉料理店等饭店调查发现,商家拒开发票的理由五花八门。对此,山西鼎正律师事务所的郭志伟律师表示,开具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规定合法纳税。对消费者来说,索要发票既是明明白白消费的记录,更是维护权益的凭证。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8月17日,市民刘女士说:“17日中午,我和朋友到城区九田家黑牛烤肉料理吃饭,结账后和服务员索要发票,他们告知发票用完了改天过来领吧,他们说也可以送两罐饮料,因为我住的地方离饭店很远,很无奈拿了两罐饮料走人,我相信很多市民遇到这种情况都不会为了发票专门跑一趟,这也是商家的小伎俩,拒开发票的理由。”
无独有偶,市民王先生也表示,经常去一些饭店吃饭,索要发票非常难,他们的理由也五花八门,比如“开票机器坏了”、 “下个月再来开吧、不开可赠饮料或抹零头”等等,很多时候把顾客现场打发走了,过段时间自己也忘记再去开票这件事了。
对此,山西鼎正律师事务所的郭志伟律师表示,餐馆拒开发票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还会使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向餐馆索赔时,遭遇因没有开具发票而无法举证的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如果商家拒绝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则涉嫌偷税漏税,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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