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招待费扣除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导读:对于招待费扣除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相关的计算公式已为大家列举出来了,供大家参考。

招待费扣除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

二、计算方法:

纳税调增金额=业务招待费账面列支金额-可税前扣除金额

可税前扣除金额=min(收入合计×0.5%, 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额×60%)

收入合计=营业收入合计 视同销售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招待费扣除如何做账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扣除60%,剩下的40%可是直接做进业务招待费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只是《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但不影响做账方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