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档案保管年限的规表定
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令第79号发布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保管年限第十四条最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保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新,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档案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行政事业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管管2021年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保管其中保管年限 第二十九条规定:
1.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2021年当年计起至少期限保存5年。
2.交易会计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档案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