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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举例母亲和孩子)

案例:2003年12月29日,N银行S支分公司行与A公司一分公公司和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自2003年12月29日起,由贷款方N银行S支行向借款方A公司一分公司提供流动资的金贷款350万元用于购建材,还款期限至2004年12月28日止。子借款到期后,A公司一分公司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2005的年7月30日,N银行S支行向举例A公司一分公司发出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但收款未果。遂将A公司一分公司分公司和A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区别第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判决A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母亲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法举例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个亲和公司可以设是什么立多个分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孩子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拥有相关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财产附属于总公司,既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营业点,没有独立的资产和法人资格,本案中A公司一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N银行S母亲支行签订的一份《借款合同》,因该分亲和公司没有独立资产,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该分公司不能公司和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例外是银行的支行,银行支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一般公司的分公司则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故本案中,即使N银行S支行单独起诉A公司一是什么分公司,法院也会把A公司追加进来。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孩子司附属于总公司,所谓附属,包括资产和人格的附属。



一个公司同样也可以设立多个子公司,设立子公司也是需要向登记机关登记,区别领取营业执照,子公司独立于母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公司财产,可以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相当于子公司的股东。即当债权人需要起诉子公司承担债务的时候,只需要起诉子公司便可,不需要加入子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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