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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动迁的土地可转让使用权吗(安置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从国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或者企业,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之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如果是国有土地,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就是可以转让的。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如果可以转让的话,可以依照哪些法律规定?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认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这种行为,包括出售、交换或者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假如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无法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也就随之转移了。


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一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者集体单位的,应当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有同意转让的证明。也就是说,国有资产是不是能够转让,也是要进行确认的。


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的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等等这些情况。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后,也就是过户之后,对方没有资金支付相应的价款而造成资金无法回收的情况。


这些都是属于重大合同的执行相关的问题,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型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律师顾问,如果是小型的企业,可能在这方面比较欠缺。希望能够及时的找到专门的律师,由律师来帮你把控其中的法律风险,避免因为小的节省律师费的方式而造成了更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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