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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如何开票(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导读:很多的企业都是采用混合销售的方式经营的,在这一点上,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是个重点。提供材料混合销售行为开票流程是什么?不明白怎么纳税的朋友,可以点击进来看看的。


提供材料混合销售行为开票流程是什么?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增值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增值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有什么区别?


1、混合销售:按照现行的 财税〔2016〕36号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2、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3、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4、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提供材料混合销售行为开票流程是什么?混合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等,这是在营改增以后的政策,之前的营业税现在改为了增值税,希望本文内容可以给你们带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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