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11月20日电 (王莹)2021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政策,明确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展至前三季度,这是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企业可提前享受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等有关政策的再次升级。
黑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企业须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此次新政策实施后,企业在2021年10月就可提前享受到有关优惠,因此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现金流,缓解制造业企业资金压力。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防爆电机研发、生产、销售的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企业研发费用6700万元,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前享受到1000多万的现金周转额度。企业财务人员郭文静介绍:“2021年有色金属和能源价格上涨,我们资金压力特别大,税务部门主动辅助兑现税收优惠政策,用真金白银的减税换来企业发展的活力,让我们更大力度投入研发,推动了产品更新换代。”
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是中国中车货车业务板块的支柱企业,近年来受全球市场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尤其突出。税收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了减负效应,2018年到2020年公司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累计少缴税金超过3亿元。2021年10月,该企业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直接少缴税金约2000万元,“税动力”不仅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也成为了企业创新发展的“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