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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司法精要最新章节(英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杨海亮


胡适


林纾


叶圣陶


郁达夫


陈衡哲


卢前


如,小说对胡适所提出的“八不主义”不以为然:“回去是可以回去的了,拿什么去卖出钱来呢?于是盘算多时,才发明了一种主义,叫做九有主义的。何以叫九有主义呢?什么言有序,言有物,什么有病呻吟,什么有新意,什么有俗字俗句纵好,什么有散句而不骈,什么有白句而不典……东扯西拉的把些旧话凑了九点,重新装点出来,果不其然成为了簇簇新的动人新主义。又把他一位碧眼黄须的老师的学说——‘实用论’借作自己文学理论的基础……”诚然,胡适不是提倡白话的第一人,他的“八不主义”在当时也不算惊天之论,但他号召“文学革命”却是实实在在的惊世之举。尤其可贵的是,胡适提倡白话文、提倡新文学,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发力、努力,为白话文的推广、流行,为新文学的滋生、培育,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份贡献,不容置疑,也不会磨灭。可笑的是,这位卢前,一方面揪着胡适的“主义”极力丑化,一方面却又遵循胡适的“主义”通篇白话。


又如,小说借着胡适的新婚杂诗对胡适与江冬秀的大喜之日大加调侃:“罢,罢,这订下十年还没有娶的老婆,还是快一点讨回来罢,算了命,择了日子,赶快地预备起来。时光过得非常之快,转瞬却到了十二月三十的吉期。这是多么开心的事!还有一件小小而有趣的事呢,就是他娶亲这天所放的爆竹,还是十年前他老妈要替他娶的时候所办的。他本人逃婚之后,已是镀过金,喝过洋水回来,而老妈已死,爆竹不免又陈旧了些!听了旧爆竹的声音,(何识时)不免动了新诗之兴。于是洞房花烛夜,提起笔来,作了几首新婚诗,虽然满心得意,其中却发了不少牢骚……”诚然,胡适对自己的这桩婚姻有过不满。他曾说过:“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二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随随便便,便把中国四万万人,合成了许许多多的怨藕,造成了无数不和睦的家族。”胡适甚至把中国几千年来人种一日贱一日,道德一日堕落一日,体格一日弱似一日都归罪于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但现实中,胡适又是“传统的”、“保守的”,对于自己的旧婚姻,“始终没有存毁约的念头”,为的是“不忍伤几个人的心”——“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所以说,胡适没有拒绝母亲的包办婚姻,不是不能,而是不忍。因为这份不忍,他与江冬秀的婚姻,固然说不上美满,倒也不能说是不幸。小说对胡适的新婚冷嘲热讽,实在有违厚道。


如果说胡适的文学主张、新婚场景还有“薄据”,那么关于《中国哲学史大纲》,卢前则在《燃犀》中造出了全新的坊间谈资。小说写道:“(何识时)一壁听来校长的话,一壁心里想着。这时听他说到哲学史不由有些恐惧而且惭愧起来。何以故?因为根本那本东西是用日本人的著作做蓝本的,说不到著作;何况只有半部,仅仅把周秦诸子敷衍说了,汉以后的,连自己都一点不大了解……”这话的意思简直等同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是抄袭了日人著作!众所周知,《中国哲学史大纲》是胡适“开风气之先”的哲学名著,而在卢前的笔下,胡适这样一位用全新的、系统的研究方法整理中国各种学问的先驱,竟然是一个招摇过市的骗子!照这样说,岂不是当时和后世那些认同、追捧胡适的学者、专家都是“瞎子”“傻瓜”,都上了胡适的当?不可否认,胡适也有他的局限性,有他力所不及或不能的地方,在当时和后世同样有人对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作过批判,有的还不乏尖刻和严苛。但正因为如此,才更需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而不是信口开河,搬弄是非,哪怕只是小说,只是影射。无疑,卢前的写作,“态度实在不好,风格实在不高”。要是换成鲁迅遭受这样的不白之冤,必然是要食其肉寝其皮的了。


胡适读到《燃犀》(其中一期)后,与《饮虹周刊》所在的《京报》作了交涉。胡适表示,里面有许多地方是完全错误的。如,胡适结婚时,其母尚未去世;所引的新婚杂诗,多割裂讹误等。大概是因为一而再再而三地遭遇影射,胡适对小说中的影射现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来这种用活人做材料的小说是很不易做的,做的好也不过成一种闲话的资料(gossip),做的不好便成了造谣言的乱谈了。”胡适还劝“园丁”,如果有志作文学,似宜向真材料中去努力,“不宜用这种不可靠的传说材料。”


很快,卢前通过《京报》了解了胡适的意思。在回复中,卢前解释:“文人可以说是怪人,《燃犀》所烛的是这般文学界的怪人,非妖怪之怪也。全篇以幽默为中心,丝毫无攻讦的意味!诚然,何识时或许就是先生,所写违背事实的地方,当然有的,因为我原来有些想象在里面的缘故。”可见,卢前的写作目的就是要“烛”文人,“烛”胡适,包括小说的题目“燃犀”,也是让人一头雾水,实际上是“洞察奸邪”之意。卢前的小说,表面上激浊扬清、疾恶褒善,实际上断章取义、捕风捉影,结果以假乱真,混淆视听。


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现实与小说之间并非完全对等。而且,现实有现实的空间,小说有小说的自由。文学创作,特别是小说创作,可以联想,可以嫁接,可以夸张,可以虚构。毕竟,小说依托的是现实中的人事物情,没有它们作素材,也就没有所谓的文学作品。因此,作为小说家,是有“写什么”和“怎样写”的权利的。但这种权利是有限度的,是有限制的,绝不是没有底线、红线,没有警戒线、高压线。胆大而艺高的鲁迅,在塑造人物时,尚且“杂取种种,合成一个”,即人物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一般的作家,就更要小心谨慎了。如果以特定的人、真实的事为描述对象,又含有侮辱的、恶意的内容,还明目张胆地公开,不是引火上身吗?无论如何,把小说当“泼秽水的器具”,是不可取的。貌似开涮了别人,实则侮辱了自己。如果创作者不怕别人反驳,不怕别人还击,不怕别人对簿公堂,那倒大可以想写什么写什么,爱怎么写怎么写。


胡适关于影射现象的看法,可以说是全盘否定了用活人做材料的小说的价值,“影响到‘作者正义’和‘小说正义’的伸张”。但胡适的话,确实有他的道理——“这种态度并不足以作战,只足以养成一种卑污的心理习惯;凡足以侮辱反对党的,便不必考问证据,不必揣度情理,皆信以为真,皆乐为宣传。更下一步,则必至于故意捏造故实了……此种懒惰下流不思想的心理习惯,我们应该认为最大敌人。宁可宽恕几个政治上的敌人,万不可容这个思想上的敌人。因为在这种恶劣根性之上,决不会有好政治出来,决不会有高文明起来。”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古往今来,那些闲话、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岂不可恨?


“含沙射人影,虽病人不知;巧言构人罪,至死人不疑。”影射胡适的小说还有很多,包括英国知名作家、社会活动家谢福芸(Dorothea Soothill Hosie)在她的小说《中国淑女》中,也用胡适作材料独成一章《哲学之门》。用活人作材料的小说,胡适的基本态度是否定的,这自然还可商榷。但无论如何,闲话或者谣言还是不传为好、不造为上。胡适一贯主张“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说八分话”,这话放在今天,也是警示我们——创作不是胡乱的滥作,言论不是肆意的评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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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耿云志.胡适研究十论[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7.


[3]欧阳哲生选编. 追忆胡适[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0.


[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M].北京:中华书局,1979.5.


[5]桑逢康.胡适故实[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7.


[6]尤小立.“用活人作材料的小说”[J].读书,2020(01):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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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宝明.“伟丈夫”:“真小人”还是“伪君子”?——由文本诠释原则引发的思想史底线命题[J].读书,2017(03):48-57.


[9]陆建德. 再说“荆生”兼及运动之术[A].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C].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2009:14.


[10]沈卫威.《洛绮思的问题》的作者告白——关于陈衡哲致胡适的三封信[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02):25-29.


[11]瞿骏. 胡适、“园丁”与《燃犀》[N]. 文汇报,2017-08-04(W06).


[12]陈平原.那些让人永远感怀的风雅——任鸿隽、陈衡哲以及“我的朋友胡适之”[J].书城,2008(04):40-48.


[13]郑大华. “但开风气不为师”——客观评价胡适在中国学术史上的地位[N]. 光明日报,2015-04-22(14).


[14]吴元康.胡适史料补辑[J].民国档案,2012(02):3-11.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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