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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意见稿(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

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是退役军人的福音。老兵认真通读后,经过反复总结,个人认为,至少有3大亮点。





第一大亮点是安置地自由灵活。退役军人的安置地,以人为本,个人意愿为主,自由灵活,进退自由,没有后顾之忧。比如,复员军官可到原籍、入伍地、父母或岳父母等户囗所在地安置。





第二大亮点是获得较高荣誉的,在全国或全省选择安置。起点是荣立一等战功以上,被授予“八一勋章”等军内外高规格勋章的,可以在北上广等全国重要城市安置工作;





获得二等战功或一等功等奖励的同志,在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达到一定年限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某省任何地选择安排工作。比如,一位山东青岛籍的战友荣立过一等功,可以安置到省城济南工作。





第三大亮点是打破了老兵们一职定终身的工勤岗。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可以择优招录为公务员,也可以安排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打破了老兵们一职定终身的工勤岗,有前途,有奔头,更公平,更能发现人才,更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至少有安置地自由灵活、打破了老兵们一职定终身的工勤岗、获得较高荣誉的,全国或全省选择安置地等3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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