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这些业主陆续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送达的《维修资金续交通知书》。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务部165号令)、《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26号令)规定,“业主分户账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则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张红说:“7378户维修资金账户全部是交存时间较长的商品房业主,因为之前使用过维修资金,因此账户余额不足。商品房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就无法及时维修更新和改造。”
据悉,我市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自2016年5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配置电梯的按照每平方米162元交存,未配置电梯的按照每平方米108元交存。在2016年5月1日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仍按老标准(即购房款2%)交存维修资金。
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科科长郑敏说:“续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有两种方式 :一是按首期交存额,也就是购房款2%比例的标准补齐维修资金。二是分期续交,交存标准不得低于首期交存额的30% 。业主应在接到通知书30天内交存,不能按时续交维修资金的,我们将依法予以追缴。”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又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我市在2000年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了业主的房屋安全和切身利益。仅2021年,乌鲁木齐市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达5291.02万元,为5.94万户业主解决了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难题。
维修资金续交业务工作时间为:北京时间10:00-18:00(中午不休息),具体地址如下:
1.乌鲁木齐银行南湖路支行
地址:乌市水区西虹东路399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楼)
2.乌鲁木齐银行民升支行
地址:乌市水区南湖东路173号(阳光绿岛酒店旁)
3.乌鲁木齐银行东彩路支行
地址:乌市高新区东彩路639号(房产大厦西门)
业务咨询电话:4698230
审核:李怡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